國家級警報測試!27日高雄田寮、旗山發布森林火災警戒簡訊 收訊勿驚慌

中南部每年10月起進入乾燥季節,為森林火災好發期,林業署今天表示,27日下午2時30分到3時30分,將對高雄市田寮區、旗山區演練發布「森林火災警戒」細胞廣播測試警訊,提醒民眾收到國家警報訊息切勿驚慌;並提醒民眾小心用火,減少森林火災發生。

林業署23日表示,27日下午2時30分到3時30分,將對高雄市田寮區、旗山區演練發布「森林火災警戒」細胞廣播測試警訊,提醒民眾收到國家警報訊息切勿驚慌。(示意圖/Getty Images)
林業署23日表示,27日下午2時30分到3時30分,將對高雄市田寮區、旗山區演練發布「森林火災警戒」細胞廣播測試警訊,提醒民眾收到國家警報訊息切勿驚慌。(示意圖/Getty Images)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發布資訊說明,這次防災簡訊將在上述期間發布,發送時間僅持續5分鐘,內文為「【演練】【森林火災警戒】演練警訊發送測試,收到請勿驚慌【Forest Fire Alert Drill】Please don’t panic. 林業保育署(FANCA)0800-000930」。

其次,林業署已在112年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資訊,計算林火天氣指數(FWI)產製台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七天的林火風險資訊,提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林業署指出,如果特定地區連日乾旱、森林底層林下燃料極度乾燥時,將適時啟動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機制,主動提醒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

林業署統計,108至112年間台灣每年平均發生53.4起森林火災,平均被害面積56.7公頃,且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高達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

另外,林業署提醒民眾,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的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