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生效首赴立院 卓榮泰:今天來這裡就是要以身試法

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詢,如何因應備受外界關注。卓榮泰受訪表示,今天來立法院就是要以身試法,看看修法會不會改變國會質詢的過程,也希望質詢與備詢者雙方彼此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前中)28日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詢。他受訪表示,今天來立法院就是要以身試法,看看修法會不會改變國會質詢的過程,也希望質詢與備詢者雙方彼此尊重。(中央社資料照)
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前中)28日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詢。他受訪表示,今天來立法院就是要以身試法,看看修法會不會改變國會質詢的過程,也希望質詢與備詢者雙方彼此尊重。(中央社資料照)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條文6月26日生效。總統府、監察院、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都已分別表態或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對卓榮泰報告施政方針繼續質詢,卓榮泰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對於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首度來立法院備詢有無壓力,以及在野黨揚言要成立調查委員會查超思雞蛋案等議題,作相關說明。

卓榮泰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之後,經過總統賴清德的公布,在26日已經正式生效,現在也在上路,「今天來這裡就是要以身試法」,看看這樣的修法會不會改變國會內部整個質詢的過程。他也希望質詢與備詢者雙方彼此尊重,如果不再發生惡意批評謾罵,而且能夠用很理性的態度,共同探討國家未來,也指出施政不良的地方,行政院樂於接受,人民也會看到國會改革的結果,這點他樂見。

卓榮泰指出,如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當中有一些行為跟憲法相違背,行政院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7條規定,已正式提出釋憲聲請,因此他希望,為了避免將來有回復困難之虞,就爭議條文的適用,是否雙方能夠理性,有一個基本態度,即按捺不動、彼此尊重,未來釋憲後,才能知道哪些國會的權責是合法合憲的,希望立法院能夠看到也尊重這一點。

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賴清德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6/24公布法案。(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賴清德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6/24公布法案。(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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