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 政院覆議陷兩難

立法院國會改革相關法案28日院會三讀,一早議場開門後,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用布條標語布置場內,展現各自訴求。(劉宗龍攝)
立法院國會改革相關法案28日院會三讀,一早議場開門後,國民黨及民進黨立委用布條標語布置場內,展現各自訴求。(劉宗龍攝)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聚集在院外抗議的民團表示,將要求行政院提出覆議,而未來民進黨團也將祭出釋憲手段,等於讓法案進入僵持期;不過,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前恐陷入兩難掙扎,擔憂朝野對立恐更加深,進而衍生倒閣風險。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包含人事同意權、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罰則、聽證調查權等主要條文,多數是規範未來官員前來備詢的應對法律。

為了阻擋藍白國會改革法案上路,除民進黨團在總統公告執行日後提出釋憲外,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據悉,行政院先前已擬妥覆議或釋憲方案,但對覆議案,綠營有兩派聲音,其一是提出覆議是否會逾越院際權責,另一是認為該法涉及反質詢等爭議,可認為窒礙難行,提出覆議,因此,行政院先前多未明確回應,僅稱未來必要時,會依憲法程序妥適因應。

事實上,行政院提出覆議,一定會加深朝野衝突,將與卓榮泰上任後持續強調的「行政立法溝通順利」有所背離,且卓昨遞送立院的施政報告也強調「期待兩院能夠共同合作」,在在顯示卓想要朝野和諧。

不過,執政黨一定不希望國會改革法案上路,以拖待變成為唯一的作法,行政院提出覆議後,可延長約1個月才讓總統公告施行日,屆時再由黨團提釋憲案,同時聲請憲法法庭暫時處分,一旦裁定有違憲之虞的法律,可再拖半年不實施,若釋憲宣告可在時間內完成,即有解套空間。

然而,卓榮泰31日將赴立院施政總質詢,政院提出覆議案時間,可能就會卡在卓備詢時間,屆時藍營不杯葛的承諾是否變卦,也是風險。

另民眾黨早在1月就喊出「倒閣」作法,雖然倒閣後,閣揆得呈請總統解散國會,加深藍白立委跑票風險,若倒閣案不成立,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但後續情勢如何演變,無人知曉,執政黨也必須承擔相關後果,因此面對可能困境,行政院相當謹慎。

我國憲政史上已有13次覆議先例,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行政院曾4度針對法律案提出覆議,總計3次失敗、1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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