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黑箱?民眾黨公布審查時序:請賴清德遏止造謠歪風

立法院院會連續上演朝野表決大戰,過程、內容引起社會議論。民眾黨團今(23)日公布完整「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查、公聽會過程日期、時間,痛批民進黨身為執政黨,為了阻擋改革繼續黑箱,竟不斷藉由造謠、歪曲事實的方式,醜化扭曲改革法案。民進黨帶頭製造的假消息正在扼殺台灣民主,請總統賴清德遏止造謠歪風。

民眾黨團今日公布完整「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審查、公聽會過程日期、時間,第一次審查為4月1日,程序發言時間為早上9時02分至9時46分,發言委員依序是鍾佳濱、吳思瑤、莊瑞雄、沈發惠、翁曉玲、鍾佳濱、羅智強、林思銘、柯建銘,之後提案說明與機關報告時間為,9時46分至10時12分,發言委員是傅崑萁、黃國昌、翁曉玲、羅智強。詢答時間則是10時12分至12時53分,發言委員依序是黃國昌、莊瑞雄、羅智強等14人次。

民眾黨:每當要進入實質討論,民進黨卻狂提散會動議

民眾黨團指出,第二次審查為4月15日,當日會議詢問、程序發言時間為上午9時22分至10時34分,發言委員包含:柯建銘、鍾佳濱、吳思瑤等8人,宣讀提案條文;10時43分至11時36分,進入大體討論時間為11時47分至12時47分,討論委員包含: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等8人。進入逐條討論時間,12時47分至14時16分,民進黨會中提出散會動議達40次癱瘓議事,使實質討論無法進行。

民眾黨團指出,其中也舉辦3場公聽會,耗時10.5小時廣納社會意見,日期分別為4月3日、4月10日及4月11日。另外據立法院議事規則,有2次黨團協商,分別為5月8日、5月16日,因討論均無共識,才全案保留至5月17日院會表決。

民眾黨團表示,法案審議過程相當清楚,除了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有完整宣讀提案條文,也有程序發言及法案大體討論時間,民進黨委員也都有出席或發言,但當真正要進入實質討論的時候,民進黨卻狂提散會動議,使討論無法進行,接著再用一條龍的方式帶風向,指控在野黨利用人數優勢強渡關山、黑箱作業。

民眾黨團表示,進入院會表決,原本就是「多數決」,民進黨卻不服、不尊重2024大選投票結果,一哭二鬧三翻桌,人數不夠就直接翻盤,完全是「搏歹局」的民主負面教材,民進黨王定宇等立委,甚至公然說謊說民進黨翻桌是因為517在審「花東錢坑法案」,無賴舉止毫無政治人物所應具有的誠信。

林佳龍2012年國會改革版本 就有提出類似藐視國會罪條文

民眾黨團也進一步公布過去民進黨立委所提案的國會改革版本,首先是民國101年9月5日林佳龍版本,提案和連署委員包含林佳龍、陳亭妃、黃偉哲、管碧玲、劉建國、許智傑、鄭麗君、李昆澤、何欣純、邱志偉、蔡其昌、吳秉叡。第75條之一:「若受調閱之機關、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拒絕提供資料或虛偽陳述或提出內容不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民眾黨團指出,第二個版本為民國102年10月8日李桐豪版本,提案和連署人有林佳龍、陳亭妃、潘孟安、林岱樺、陳其邁、劉建國。他們主張第47條:「得對政府機關、部隊、公法人、團體調查檔案、冊籍、相關資料及進行詢問」。第三版為民國105年4月6日顧立雄版本,提案和連署人有:顧立雄、莊瑞雄、蘇治芬、蔡易餘、劉建國等人。主張調查小組得將涉有犯罪嫌疑者,移送司法追訴。另外還有柯建銘的版本,聽證會證人拒絕出席作證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虛偽陳述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黨團也說,「國會改革通過,任何人都會被立法院叫去問話」為錯誤訊息,除非立院成立調查委員會,或涉及弊案的人,才需要會遭到調查或邀請出席聽證,若無故缺席或拒絕提供資料,需經院會決議,才可能處以罰鍰(1到10萬)。即使是說謊不實者,也需經院會決議,「政府人員」才會被送監察院糾舉、糾正或彈劾或追溯刑事責任,在聽證會說謊之社會關係人,可處2至20萬。

「聽證調查權」企業、民眾恐遭殃?民眾黨:錯誤訊息

民眾黨團也強調,立院不會隨便召開聽證會,要組成調查小組非常困難。立法院得先依照程序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據統計從第4屆到第10屆國會,平均每屆成立數不到4個。

對於「國會改革通過後,聽證會缺席或隱匿,可以任意處罰企業、民眾」,民眾黨團也強調是錯誤訊息。接受調查人員認為調查小組逾越權限,或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而與公共事務無關者,應陳明理由,經會議主席裁示同意後,還可以拒絕證言或交付文件、資料及檔案,人權均有保障。

至於「立委洩密無法可罰」,民眾黨團也說,這是錯誤訊息。本次隱私秘密有保障,洩密立委也有制衡。本草案設計調查委員會相關人員都有『保密義務』,外交國防等秘密事項,一秘密會議處理,查閱人員洩密,恐遭洩密罪送辦。

民眾黨團表示,目前國會聽證權、調查權早已是先進國家普遍的共識且,例如美國若有證詞不實,得以偽證罪處以2000美元以下之罰金,或5年以下拘禁,或兩刑並科;英國若證人不合作或說謊,委員會得提案經院會通過,以藐視國會罪追究責任;日本對拒絕出席、作證、提出文件與說謊等,得處3個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黨團強調,百姓上法院有偽證罪,官員為何在國會說謊免罰?請執政黨向國人說明過去主張的政策為何轉彎?現今對國會改革的態度為何?民眾黨呼籲,執政黨勿利用「程序不正義」、「黑箱」、「無實質討論」等謠言躲避執政立場;如果總是以「綠提改革愛台,我提改革害台」的方式閃避輿論,如此民眾不僅無法買單,還會引來民意的反撲,敬告執政黨請自律、自重、自省。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

‧ 一文看懂》我會被罰20萬嗎?國會改革增訂罰則,誰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罪?

‧ 一文看懂》國會改革最新進度到哪了?朝野大戰表決逾160次 這些法條二讀通過

‧ 事實查核》立法院大亂鬥誰在認知作戰?藍白舉手表決「錢坑、擴權法案」有通過?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