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司改會列4大質疑 籲正視違憲、違法疑義立即停止院會審議

立法院院會近期審查國會職權相關修法法案,朝野立委對於修法分歧大,還爆發肢體衝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5/24)晚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國民黨、民眾黨最後一刻以「再修正動議」方式,聯合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正草案,程序上有瑕疵,應正視法案有違憲、違法疑義,立即停止續行院會審議及表決,並建議朝野三黨協商適當之法案審議程序及通過時程。

針對院會審查國會職權相關修法法案,司改會表示,國民黨、民眾黨最後一刻以「再修正動議」方式,聯合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草案,程序上有瑕疵,應正視法案有違憲、違法疑義,立即停止續行院會審議及表決。另外,司改會也指出,國、眾兩黨共同提出的版本,發現有諸多違反法律原則,以及憲法之疑義,若民進黨團聲請憲法訴訟及暫時處分,國眾兩黨版本的部分條文確有受違憲宣告的可能,將進一步加劇朝野對立及政治混亂。

針對在野共推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司改會提出4大質疑,首先在藐視國會罪部分,調查權行使之強制手段,有逾越大法官解釋之疑義,司改會認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理由書明確指出,對於就調查權行使強制手段的部分,應在「科處罰鍰(行政罰)之範圍內」,但在野草案以「刑事罰」作為手段,有逾越大法官解釋的疑義。

其次,在邀請總統赴立法院備詢上,司改會直言,我國憲法並不存在立法委員得質詢總統之規定,因為我國政府體制採雙首長制,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總統任命行政院長後,由行政院長率內閣團隊向國會負責,國會則依憲法規定,質詢內閣首長,而且總統和國會各自具有獨立民意基礎,總統不直接對國會負責,憲法及增修條文也不存在立法委員得質詢總統的規定。

第三,在備受爭議的「反質詢」部分,司改會表示,在野共推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中,規範用語相當不明確,連主導提案的立法委員國民黨吳宗憲,都不知道如何定義「反質詢」、「要求答復卻仍違反」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等法律用語,司改會認為,這些用語都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

司改會還提到,對於詢答內容涉及機密而可不予回答的情況,是由主席現場判斷並決定,缺乏明確標準,因此主席認為應制止,朝野有可能因主席議事主持而爭執不休,有可能加劇議事衝突,在議事運作上是否妥適,也有疑義。

第四,在聽證會部分,司改會說,條文規定得邀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違者得處1至10萬元罰鍰,但所謂「社會上有關係人員」語意含糊,規範對象過於寬泛,且欠缺正當法律程序,而且就得拒絕聽證會作證事由,缺乏判斷標準及方式。

最後,司改會強調,支持國會制度改革,但在缺乏對話、強行表決的程序瑕疵下,「國會改革」的口號已漸漸蒙上一層陰影,甚至可能導致民眾的誤解,致使改革受阻,因此呼籲國會三黨應體認國人對國會改革的殷切期盼,協商適當之法案審議程序及通過時程,切勿通過具有高度爭議性、未經實質討論的法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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