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提覆議 林明昕:國情報告即問即答違憲

行政院11日將國會職權相關修法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今天(12日)在網路節目專訪的預告精華中表示,立法院收到覆議案後15天內要做出決定,若未決議,則代表覆議成功。林明昕也一一說明國會職權修法中,行政院認為有違憲疑慮的部分。

朝野因國會職權修法攻防再起,行政院提出7大理由,將國會職權修法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12日在Yahoo TV「齊有此理」專訪先曝光的精華中表示,行政院依法行政,但國會職權修法有違憲疑慮,所以政院認為窒礙難行,因此提出覆議。

林明昕舉例,立法院要求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且「即問即答」,但憲法並未規定總統有到立法院報告的義務;在國民大會時期,是禮貌性邀請總統報告,且總統當時也是綜合答覆。林明昕表示,美國、法國總統到國會報告,也是報告後就離開。林明昕說:『(原音)就是當時憲法制定條文經過,還有國民大會留下慣例,還有權力分立體制上,總統不是直接向立法院負責,總統向人民負責,所以透過直選,你做不好,頂多我可以罷免你,或者4年後把你改選,就是說直接對人民負責。』

針對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9成9以上民眾不受國會聽證權影響;林明昕表示,這要看調查事項,若涉及廣泛,也可能很多民眾會被影響。林明昕表示,這些說法都是政治語言,就法律的觀點,違憲就是違憲,並無大小之分。

林明昕表示,若立法院否決覆議,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政治程序結束,但法律程序並未結束,仍可聲請釋憲,由大法官做最後判斷。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覆議後的下一步可能是釋憲或暫時處分;林明昕表示,暫時處分就是「假處分」,若沒提出暫時處分,雖然法院還在審理中,但法律已上路,就可能開始行使調查權或聽證權,因此用暫時處分先凍結。

至於行政院是否沙盤推演立法院可能提出倒閣,林明昕表示,當然有想到,但機率多寡,大家各有盤算。林明昕表示,不一定要覆議才可以提倒閣,但這是最後的手段,一般來說走到這一步,就是要把事情了斷、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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