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 賴清德: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立法院於21日否決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總統賴清德今(24)日發表任內首次敞廳談話,他表示,他將在今天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然而,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他也宣布,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

賴清德說,「一個月前,我在這裡宣誓就職總統,向全國人民承諾,我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因此,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他已經在稍早,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也將在今天公布法案。

不過,賴清德表示,同時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在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的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

賴清德表示,「我要向全體國人報告,確保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保護人民的權利,是總統的責任和使命,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核心精神就是『權力分立』和『監督制衡』以及『保障人權』」。

賴清德強調,分立的權力,應本於《憲法》獨立運作,互相尊重;而監督制衡,更應該合乎《憲法》責任政治的制度設計。因此,他要強調,「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

賴清德指出,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也在這裡宣布,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表示,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已經有相關機制。立法院於集會期間,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他之前也說過,只要在合憲、合法的安排下,他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賴清德說,然而,立法院這次修法,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即問即答化」,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

賴清德強調,「身為總統,我不會將個人意向,凌駕在憲政秩序上,更不會將個人利益,優先於國家利益」,身為醫師,他更深知,任何診斷必須謹慎面對,進行手術或器官移植,更必須就血型、體質等各種條件,進行詳細的配對、評估。

賴清德直指,治病如此,治國也是一樣的道理。未經審慎評估、討論的法律或制度移植,也可能對國家的憲政運作、人民的權利保障,造成不良後果,他必須更加嚴肅以對。每一條法律,都會對國家、社會、還有下一代造成深遠的影響,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當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我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

賴清德說,今天,他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

賴清德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法庭,更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接下來,在釋憲案的審理過程中,社會還會有許多討論與辯證。他相信,這是台灣社會對民主憲政的再次確認,也會讓台灣的民主社會更加成熟。

最後,賴清德說,民主需要捍衛、民主需要對話,民主才能深化。現在,就是捍衛自由民主憲政的歷史時刻,希望所有國人同胞,都能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深化台灣民主,讓台灣民主可以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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