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黃暐瀚:問題不在釋憲在修憲

憲法法庭25日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憲案宣判。   圖:張良一 / 攝
憲法法庭25日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憲案宣判。 圖:張良一 / 攝

[Newtalk新聞]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昨出爐,藍白通過的立院職權行使法多項條文被判違憲。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認為,上週五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釋憲,藍綠兩樣情,稱讚、謾罵大法官的網友都有,各自對立,但他認為,這項根本問題不在釋憲,而在修憲。

針對國會職權修法一案,黃暐瀚提到,在「總統立院國情報告」部分,針對「即問即答」違憲的這個結果,他毫不意外,因為自己過去長期以來論述這個議題,就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四條」的基礎,「政院有責報告、立院有權質詢」,這樣的「權責關係」,並未發生在「國會與總統」上。

黃暐瀚回溯,2012年,民進黨邀請馬前總統到立院「即問即答」,國民黨回應:「違憲」。2015年,馬前總統希望針對馬習會到立院報告,民進黨再次提出「即問即答」,立法院長王金平說:「質詢總統,就是違憲」。

黃暐瀚認為,所以現在立院修法要求總統「定期報告」、「即問即答」,以現在這部憲法來看,違憲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黃暐瀚強調,重點不在「釋憲」,重點在「修憲」。如果希望總統能夠直接接受國會的監督,應該立刻展開「修憲」,而不是去爭執大法官為什麼這樣「釋憲」。

查看原文

更多Newtalk新聞報導
快訊》國會擴權違憲 周萬來以「個人身份」認為:擴大對立法權限縮
林國成號召小草衝總統府 王定宇:無知是匹夫之勇的養分 486嗆一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