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嗆「已達實質廢死」 廢死聯盟:想要人權美名又廢棄簽過公約
[Newtalk新聞]
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做出死刑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國民黨發聲明批評已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對此,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砲轟,藍委到底有無政策的一致性?不能想要有國際人權公約的美名,但一旦覺得不符合想像,又任意廢棄簽署過的公約;理事長張娟芬也說,正是因有國民黨這樣子的力量,一直想要擴大適用死刑,卻跟人權保障是徹底相反的方向,才會認為直接宣布死刑違憲,才是最符合憲法本意。
廢死聯盟下午於濟南長老教會召開記者會回應憲法法庭判決,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有記者提問,怎麼看國民黨稱對於此判決非常遺憾,並指已把台灣帶向實質廢死,且兩造支持廢死跟反對廢死都感到非常遺憾?林欣怡回應,或許應該去問大法官,為什麼會做出這決定?讓所有人都非常的失望,但他覺得國民黨的反應也有點荒謬,因台灣事實上要邁向廢死,是跨黨派、跨政黨的共識,包括2000年有逐步廢除死刑政策,到2009年簽署公正公約,2000年是民進黨、2009年是國民黨,且那時也是跨黨派通過公正公約,「所以這些國民黨立委他們到底有沒有政策的一致性?」
「他們到底瞭不瞭解他們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裡的規範到底是什麼樣的意思?」林欣怡直言,或許應該去問問藍委,到底是怎麼在立法院裡修法通過這法律,到底理解嗎?很多人講廢死的道路上要做很多社會溝通、教育、對話,但她真的覺得第一步很希望跟立委們好好做溝通,讓藍委可理解自己通過簽署的法律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法律。
林欣怡酸國民黨,不能只是想說因為這是人權公約,想要有這個國際人權公約的美名,他們就做了,但一旦覺得這可能不符合想像,就任意的廢棄簽署過的公約。
張娟芬說,這就是為什麼她一開始說要改進死刑是注定會無效的舉動,因為只要死刑存在,就會有這樣的人,根本就是想擴大適用死刑,大家常開玩笑說,網路上大家好像認為要六法全書、唯一死刑,不斷有這樣的力量,這是為什麼?因為死刑牽涉到的是生命權,只要如果你認為人有什麼最基本的權利,比如說有人認為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是非常基本的權利,是不可以用多數決、不可以立法限制的,如果有這樣想法的話,那麼生命權必然是必須要絕對保障的,因為生命權就是所有權力的基礎。
張娟芬強調,一個人沒有命以後,所有的權力全部都被取消了,生命權就是這樣零跟一的差別,死了就是死了,沒有死一半或是死4分之3這種事,且是沒有辦法回復的狀態,那正是因為會有像國民黨這樣子的力量,一直想要擴大適用死刑,可是跟人權保障其實是徹底相反的方向,所以聯盟才認為直接宣布死刑違憲,才是最符合憲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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