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碩侵權遭判賠逾10億 儲存協會震驚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14日電)國碩遭飛利浦控告專利侵權案,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宣判,國碩應給付飛利浦新台幣10.395億元及利息。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對結果感到震驚,表示恐將重挫台灣科技產業。

飛利浦控告國碩DVD光碟專利侵權案,智慧財產法院6月底二審宣判,國碩應給付飛利浦10.395億元,及自104年6月25日至清償日止的利息。

國碩表示,將依判決結果認列相關費用,估計將影響每股獲利達3.383元;不過,將與律師商議,並依法提起上訴。

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今天對此案判決結果發表聲明,表示協會尊重智慧財產權,只是對判決結果感到震驚。

協會指出,一項高科技產品多者包含上百項相關專利,國外大廠經常以包裹式專利或專利池方式,將許多次要專利甚至不相關專利統包,再對其他公司訴求權利主張。

對一些大公司而言,或許有辦法以自有專利交換授權,但對小公司,可能就因無法應付,並拆解這些專利權有效性,只能任這些專利權公司宰割。

協會建議,智慧財產法院應聘請與案件相關領域產業專家參與專利訴訟的調查,以得專業深度的瞭解,聽取專家的看法,而不應僅憑國外公司的訴求,未加詳查而認定國內廠商的侵權行為已構成。

若判決有侵權事實,協會認為,侵權的賠償也應有合理的對價關係,要依產品侵權專利比例計算才合理,而不是任專利權人開天價。

協會表示,智慧財產法院成立,既要滿足經濟糾紛的正義需求,也要符合國家經濟發展的目標,不能反成為阻礙國家進步、產業發展的因素,有些判決已脫離科學常識,司法院及立法院應正視這問題。10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