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大查稅 鎖定網路名店

國稅局大查稅 鎖定網路名店

中國時報【陳昱光╱台北報導】 營業稅查核作業本(4)月啟動,國稅局今年首度將網購名店業者及個人網路交易列入專案查核項目,加強資料蒐集及提高選案密度,像是亞尼克?子工房、快車肉乾等,每月銷售金額較高的網購人氣名店,都是加強稽查目標。 國稅局今年首度將網路交易列入專案查核,選案查核密度及投入人力都較以往增加。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從網購平台的人氣名店與個人交易都在本次稽查範圍,只要近3個月每月平均銷售達到一定金額以上,都將針對有無辦理營業登記、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等優先進行查核。 王玠琛說,國內網路銷售平台像是Yahoo購物中心、PChome商店街等,商家販賣品項五花八門,國稅局將按照網路賣家營業額分為大額與小額兩部分進行查核,初期先鎖定稽查網路名店及銷售金額較大的賣家,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另外,對於網路交易已達到營業規模的小額賣家也會稽查,要求辦理營業登記及開單補徵營業稅。 國外業者在台設立辦事處,從事境內勞務銷售行為,也是此次網路交易查核重點之一。去年10月知名國際旅遊訂房網「Agoda」來台成立辦事處,經營國內訂房業務,未依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開立統一發票,即遭國稅局補稅及罰款逾2,000萬元。 國稅局表示,今年也針對境外利用網路平台從事勞務或貨物銷售,未辦理營業登記或開立統一發票等逃漏情形,進行重點查稅,近期並召開五區稅局會議,就如何強化查核方式進行討論。 官員指出,不論利用網購平台、或是臉書、通訊軟體等管道銷售貨物,皆可從物流與金流兩方掌握資訊,同時稽徵機關也會積極蒐集網路相關交易明細,查核網路賣家是否確實申報營業稅。 從事網路交易業者如有未辦理登記營業等逃漏情形,罰則與實體店面相同,除可處1到10倍罰鍰外,在1年內被查到逃漏稅3次以上,將處罰停業10天;同一年內第4次被查到漏開發票,再處停業20天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