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統計今年一至二月 分心駕駛占死亡事故四成

圖:國道駕駛展神技,雙手持雙機開車,挨罰。(記者孫義方攝)
圖:國道駕駛展神技,雙手持雙機開車,挨罰。(記者孫義方攝)

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股長陳文斌七日表示,經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一一三年一至二月駕駛人於國道上因恍神、緊張、飲食、拿物品、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共發生六件,占整體死亡車禍比例高達四成。另統計一一二年死亡車禍,其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分心駕駛)共發生十九件,占整體死亡車禍約百分之三十二點二。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公布違規照片,駕駛人握方向盤的手裡握著手機,其中一張被國道警察放大截圖後發現竟然是兩手各握一支手機,採證後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之一條舉發並處罰三千元罰鍰。

國道警察過去也曾公布類似案例,駕駛人駕駛電動車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時,拿著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駕駛時未注意車前動態,如果道路前方有狀況發生,常來不及反應造成追撞車禍,若再加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或車速過快,很容易釀成嚴重事故而造成死傷,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之一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另依據同條例第七之一條,民眾如果有錄影採證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可以提供相關影像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上傳檢舉交通違規。

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用路人上車均應繫妥安全帶,開車行駛國道務必保持良好精神,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勿依賴輔助駕駛系統,才能保障行車安全。

圖:國道上駕駛好學不倦,邊開車邊看書,挨罰。(記者孫義方攝)
圖:國道上駕駛好學不倦,邊開車邊看書,挨罰。(記者孫義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