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修「全動法」戰時列管媒體、網路 綠委:面對惡鄰備而不用

國防部公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示意圖)   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防部公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示意圖) 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Newtalk新聞] 國防部 21 日公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完善動員任務規定,並將新聞從業人員、網路平台應用服務提供者納入動員方案,各級政府機關可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報導戰爭情勢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根據國防部公告修正草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將更名為「全民防衛動員法」,並明確規範動員準備階段及動員實施階段任務。

國防部還新增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金融外匯動員準備方案及資通訊動員準備方案,明定主管機關應指導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業管機關,策訂相關必要措施或動員準備事項。

其中訊息傳播動員方面,草案第 33 條指出:「動員實施階段,訊息傳播動員實施計畫主管機關為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 備,報導戰爭情勢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 ( 26 ) 日受訪透露,此修正草案主要是針對「萬一」的狀況,雖然大家希望國家穩定和平,但如果遇到侵略併吞的情況,仍須有法律明定動員準備,維持社會秩序。

王定宇認為平時民主社會囤積物資、影響物價,就已經傷害百姓了;操弄不實訊息對社會的分裂,也都已經造成傷害,更何況是戰時。所以全民動員準備階段和實施階段都是為了全民安全,和社會物資、物價、貨幣、金融的穩定,這是國家必要的。

王定宇強調,台灣的民主、自由與和平是建立在強大防衛自己的能力上,面對巨大惡鄰居,所有的準備都是希望備而不用,達到嚇阻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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