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人權日 時力倡議下修兒少結社年齡限制

時代力量20日協同台灣小熊教育、台少盟及青年民主協會共同倡議下修兒少結社年齡限制。(鄭佑漢攝)
時代力量20日協同台灣小熊教育、台少盟及青年民主協會共同倡議下修兒少結社年齡限制。(鄭佑漢攝)


今天(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瑜協同台灣小熊教育、台少盟及青年民主協會共同倡議,要求立法院研議下修《人民團體法》中,王婉瑜表示,台灣屬國際兒童人權公約(CRC)締約國,締約國兒少應享有結社及集會自由的權利,並且《政黨法》已下修人民入黨年齡為16歲,兒少滿16歲可以入黨卻無法結社,呼籲立法院應下修人團法結社年齡限制,盼與政黨法切齊。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瑜協同台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及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資穎及台少盟倡議組組長左欣平召開「結社不受限 青春有權利」記者會,共同倡議《人民團體法》應下修人民集會結社的年齡限制,因現行人團法集會結社的門檻需集結30位18歲以上成年人,才得已送交申請成立社團法人,讓許多青少年經營社團遇到許多困難。

台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表示,台灣小熊教育主要是幫助弱勢偏鄉兒童教育輔導的團體,但因團體內多數成員都是年齡16歲至20歲的高中生與大學生,不符合人團法協會成立的基本條件,導致無法依社團法人成立專戶管理募款,更無法募款,影響組織的發展。田韋恩指出,雖然台灣小熊教育也可以徵詢30位18以上的成年人因應法規限制,但她強調,不願鑽任何法律漏洞,呼籲立法院能鬆綁人團法。

台少盟倡議組組長左欣平強調,台少盟過去一直以來不斷倡議兒少結社權,台灣雖然為《國際兒童人權公約》締約國,依照公約條文第15條規定,應保障兒少享有結社與集會自由,左欣平說:『(原音) 國際(兒少權)審查委員已經有提說,他們關心台灣的兒童結社權是兒童只能加入既定的一些團體,沒有辦法自己成立自己的團體,,就是兒童的意見必須被迫要跟著成人的方向跟成人的想法去走。』

王婉瑜表示,現行台灣《政黨法》中規範年滿16歲的國民,可以加入政黨,但人團法中卻規範結社需年滿18歲,意謂著現行法規年滿16歲的青年可以入黨卻無法結社,這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狀況,王婉瑜說:『(原音)希望能通過法規保障兒少行政和立法程序參與,並支持青少年能提早預備參與公共事務的環境,能夠有參與公民社會的機制,讓青少年意見能夠被廣納於各種公共政策當中。』

王婉瑜強調,現行法規下16歲可以參加政黨卻無法結社,顯見立法上有衝突和矛盾,認為不應該有年齡的不對等限制,呼籲人團法能與政黨法的年齡門檻切齊,下修結社年齡限制至16歲,支持兒少為他們在乎的議題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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