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兒童人權日!王婉諭:倡鬆綁人民團體法、保障兒少結社權
(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0)日協同臺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組組左欣平,召開「結社不受限,青春有權利!」記者會;王婉諭呼籲,希望政府鬆綁人民團體法,給予兒少結社的自由權。
圖/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0)日協同臺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倡議組組左欣平,召開「結社不受限,青春有權利!」記者會。(時代力量提供)
王婉諭表示,11 月 20 日為聯合國訂定的「國際兒童人權日」,會選在今天召開記者會,是因為正如同記者會的主軸;她長期關心兒少議題,也認為台灣過去數十年的政策推動過程中,長期忽略兒少表意權的實踐;兒少是國家最珍貴的資產,時代力量作為一個青年的政黨,也希望讓更多年輕世代的心聲被聽見。
王婉諭指出,她鼓勵青少年用各式各樣的形式參與公共事務,如同與會的團體「臺灣小熊教育」,由臺灣各地16至20歲青年組成,透過成員們各自的專長,提供孩子不一樣的學習方式、探索新的領域;但由多位青年學子們組成的團體,現在行制度上無法成為社團法人,讓青少年們在經營社團上遇到許多的困難。
臺灣小熊教育創辦人田韋恩直言,他們是由來自台灣各地17名16至20歲的青少年所組成,儘管成員分佈超過七個縣市,仍因不符合成立協會的基本門檻「30名成年人」,而無法在台灣立案成為協會;現行規定限制未成年人合法成立社團,導致像臺灣小熊教育這樣的青年組織在推動公益時面臨諸多挑戰。
田韋恩認為,臺灣小熊教育的金流需透過個人帳戶管理,這樣的方式不僅風險高,也不符合公益募款法規,「我們每月自費前往偏鄉育幼院為孩子授課,這是公益行動,但現行法規卻否定我們的合法性!」儘管面臨這些挑戰,但拒絕採取任何法律漏洞的方式,呼籲政府能夠鬆綁人民團體法,給予兒少結社自由權。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說,以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和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為例,這些團體致力於促進學生權益,與許多現有人民團體的運作並無不同;但團隊成員多為未成年人,導致無法正式成立為人民團體,不僅無法獲得法律上的正當保障,進行公民參與或與政府對話時,面臨不必要的阻礙。
台少盟倡議組組長左欣平強調,《兒童權利公約》第15條清楚保障兒少享有結社與和平集會的自由,除非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必要理由,不得加以限制;同時引用聯合國兒權委員會的觀點指出,結社與集會權應無年齡或成熟程度的限制,以充分保障兒少透過結社表達意見的權利。
左欣平提到,2017 年我國首次兒童權利公約審查中,國際委員指稱,台灣的兒少目前無法自主成立團體,只能在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加入既有組織,這種限制不僅違背兒少的結社自由,也忽視兒少逐漸發展的能力;委員建議政府採取必要的立法與行政措施,確保兒少不受歧視地享有結社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王婉諭直指,現行法規對16歲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設下矛盾門檻,必須儘速修正,《政黨法》第11條規定,16歲以上的國民即可自由加入政黨,但《人民團體法》第8條卻要求人民團體的發起人須為成年;這顯然在立法上有相互矛盾之處,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儘速提出修法並完善政策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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