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液化潛勢區 5樓以下新建物須地下探勘

營建署預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四條,在中度或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區興建五樓以下建物須地下探勘。營建署說,目前正徵詢相關單位意見,最快今年上半年會把修正草案提交行政院。 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同時強調,會盡快公布最新土壤液化潛勢地區、斷層區資料供各方參考。 有鑑於此,內政部營建署預計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四條,若要興建五層樓以下的新建物,位於中度或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地區的建物也應進行地下探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