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持有槍械 士林地檢署起訴孫安佐最重判10年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因為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遭美方關押後遣返回國。返台後立即遭我刑事局逮捕,檢方經過兩年偵查,將孫安佐依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

士林地檢署指出,孫安佐2018年1月在美國購買手槍及相關零件,並被同學檢舉他曾揚言在校內射擊,由於美國當時校園槍擊案頻傳,警方立即發動搜索,在孫安佐的寄宿家庭中找到多樣手槍零件以及子彈1千多發,立即將孫安佐依恐怖威脅罪、持有犯罪工具罪嫌起訴。

孫安佐在美服刑238天後,遭美國遣返,2018年12月,孫安佐搭機返台立即被逮捕,全案經過近2年偵辦,檢方認定孫安佐在美所犯罪刑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而這起案件我國具有審判權。檢方今天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將其起訴,一旦罪名成立,最重將面臨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