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商買比特幣 特定平台才放行
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
民眾要買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未來必須是金管會「登記在案」的交易平台,才能在超商付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3日表示,洗錢防制法修法後,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應會指定為金管會,屆時金管會將會清查或實地查核現有的交易平台,是否符合防制洗錢的機制,要在金管會登記、公告名單者,才能藉由超商收款。
目前防制洗錢法仍未完成立法,在正式實施前,金管會先透過銀行去要求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必須採實名帳戶交易,及必須提出防制洗錢的內控機制,且由往來的銀行去作實地查核,銀行才能接受平台業者開戶,提供相關帳戶及金流服務。
先前討論投資人若在超商付款買虛擬貨幣,恐會是防制洗錢漏洞,但虛擬貨幣平台業者表示,若全面禁止在超商付款「沒有道理」,平台業者強調可以透過科技控管,即投資人即便在不同超商付款買虛擬貨幣,最後帳戶仍是實名制,平台業者可以決定要不要受理、要不要轉換虛擬貨幣給投資人,若超限或有洗錢疑慮者,平台業者可以不轉換虛擬貨幣,甚至退回現金。
例如平台業者之一的幣託(BitoEX)先前即主動向金管會報告,強調其與超商合作收款,投資人必須下載電子錢包且進行實名制,幣託可以透過電子錢包追蹤與確認投資人身分,且同一人在一家便利店最多只能買2萬元,同一天在不同門市最多買10萬元,超過的部分即不會再交付比特幣。
顧立雄表示,超商代收投資虛擬貨幣的款項,曾考慮統一定限額,討論後發現若由銀行公會統一限制,恐有聯合行為,因此最後決定由各銀行與往來的平台業者自行約定,單一超商分店代收同一人款項應不會超過2萬元,但各平台會自行與往來的銀行約定。
未來若洗錢防制法通過,虛擬貨幣要納入控管,應會擬定金管會為主管機關,顧立雄表示,屆時就是直接由金管會要求平台業者建置防制洗錢的機制,且金管會將會實地查核、檢視平台業者是否真的採實名交易制,這些平台業者要在金管會登記,由金管會公告名單,在名單上的業者才能在超商及銀行受理投資款。
更多新聞報導
總負債845億 大同集團連環爆危機
華映熬不敖得過去?面板業寒冬嚴峻
市場奮戰 華碩為何不放棄手機?
回台門檻高?沈榮津:考慮本土企業感受
貿戰重創陸 明年出口成長恐腰斬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