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要修罷免門檻 劉世芳憂3不利條件:增加不同政黨緊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日排審《選罷法》,藍營立委提案提高罷免票數門檻,而藍綠今日也展開激烈攻防,綠黨團一早就占領主席台,會議無法進行,召委徐欣瑩宣布休息。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會前受訪表示,牽涉罷免門檻提案都要審慎思考。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委員會之前舉辦公聽會,學者、專家、黨團對修法沒有共識,在尚未凝聚社會共識前,應維持現狀,且最好不要在政黨競爭情況下提出修法。
劉世芳指出,未達共識就修法,可能會造成3點不利條件,第一,罷免連署條件如果加高,會喪失人民提出罷免權意願;第二,提高罷免門檻恐會不利公民權行使;第三,社會沒共識下修法,將增加不同政黨的緊張。劉世芳說,盡量維持選罷法現狀是上策。
針對連署是否要附上身分證影本,劉世芳表示,現行體制,選務機關就可偵錯、處理錯假連署,如果要附上身分證影本,考量個資、資安風險,可能會降低民眾提出罷免連署的意願。
劉世芳說,當兩方對於罷免連署及門檻加嚴無法達成共識,只會加劇政黨競爭,或是社團與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會升高,這對社會要祈求安定、加強經濟發展背道而馳。
李進勇則說,任何有關於罷免權的門檻設定都應該考慮到是否跟憲法保障的參政權有所違背,站在這個立場幾個版本,尤其是牽涉到罷免門檻,其中就是要附上身分證影本就是一個個資的保障,尤其現在詐騙嚴重,一般民眾可能會擔心個資外洩而不願意參加連署。
李進勇續指,至於罷免得票數要高於選舉得票數,這要審慎考量,因為從選舉投票到罷免投票要經過1年半以上,用投票時的民意改變壓制一年後的民意這樣的基礎是否有當,選舉投票跟罷免投票候選人數和當選人數的得票率和基礎都不同,兩個擺在一起不太合理,希望可以審慎來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