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瘦身美容契約 違規未改善裁處

中國時報【(甘嘉雯)】 桃園:桃園市衛生局今年7月至9月抽查60家瘦身美容業者,其中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者計21家,均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1家業者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已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