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27年堅稱清白 加州男子終於重獲自由

(中央社記者林宏翰洛杉磯1日專電)53歲的南加州人莫里斯1991年因一起缺乏證據與動機的槍擊案,遭判刑33年。他足足在牢裡待了27年的時間,但始終堅稱清白。去年他獲減刑,終於在1月以假釋資格重返自由。

根據美聯社報導,莫里斯(Quintin Morris)去年獲得假釋資格後,1月10日在靠近沙加緬度(Sacramento)的扶桑州立監獄(Folsom State Prison)獲釋。

致力於平反冤獄的法律團體「加州昭雪計畫」(California Innocence Project)為莫里斯的案子奔走了10多年。

1991年11月聖費南多谷(San Fernando Valley)發生一起蒙面槍手對4名青少年開槍的犯罪事件。莫里斯當時與朋友們正出門買啤酒,在案發現場附近一處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儘管歹徒開槍時沒有露出臉部,但是一名青少年指認莫里斯就是槍手。沒有任何科學證據之下,陪審團在1994年判莫里斯有罪,有期徒刑33年。

去年8月,時任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宣布從寬處理莫里斯的刑期。布朗表示,沒有任何實體證據能夠證明莫里斯犯罪,動機也不夠清楚,且後來另有一名男子出面坦承自己就是槍手。

來自「加州昭雪計畫」的律師斯曼奇克(Michael Semanchik)轉述,莫里斯踏出監獄時重複說著「感覺很棒,感覺很棒」。他說,莫里斯出獄時身穿西裝、打領帶,與從費城專程飛來見面的姐姐擁抱在一起。

律師比艾克霍(Alissa Bjerkhoel)說:「莫里斯為了從來沒做過的罪名在獄中待了超過27年,看著他走出監獄感覺很不真實。我哭了,他哭了,他的家人也哭了。」(編輯:高照芬)1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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