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惹議 財政部:未包庇

針對外界質疑財政部包庇基隆市東岸停車場促參OT案,財政部指出,該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中,財政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倘有促參法規相關疑義將協助提供法規釋疑,尚無包庇情事。

財政部強調,基隆市政府於2016年9月9日函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就「民間機構得否依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規範於履約期間增加投資」一節釋疑,因依促參法第12條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之權利義務,除促參法另有規定外,依投資契約之約定」,爰該案既無OT案轉為ROT案適用之虞,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基於尊重主辦機關權責,請該市府依據投資契約約定,本權責核處,並無疑義,絕非「由地方首長依個案判斷」,更無外界所稱包庇之情事。

財政部也澄清,基隆市東岸停車場並無OT案轉為ROT案的情形,經檢視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投資契約,明訂該案為OT案,其公共建設為既有停車場委託營運,公共建設類別屬交通建設,契約亦明訂另將1樓商場及頂樓廣場委託經營, 為附屬事業,該案於2016年經該市府核定增建2樓至4樓商場,屬附屬事業之增建,非屬促參法所訂「政府現有建設」增建、改建及修建,並無促參法所稱ROT案之適用,亦無OT案轉為ROT案的情形。

財政部強調,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自始為OT案,至於得否增建商場作為附屬事業,應由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依投資契約約定及程序辦理。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10元存股+月配息+8%高息 小資族超心動!內行逆風揭3大真相2隱憂
賺5毛給1塊!4檔「超派」概念股一次看 其中1檔配發率直衝140%
勞工這筆錢期限剩5天!「最高領5.76萬」 1縣市比照軍公教、符合資格再多1.1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