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辦護海公投 政院:違憲違法 已發函依法撤銷

基隆市政府3月底通過「基隆護海公投」審查,基隆護海公投由領銜人王醒之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內容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行政院今天表示,基隆市政府此舉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已發函依法予以撤銷,並應停止執行後續作業。

基隆市政府3月底通過「基隆護海公投」審查。圖為基隆護海公投由領銜人王醒之(右3)拜會市長謝國樑(左2)。(中央社資料照)
基隆市政府3月底通過「基隆護海公投」審查。圖為基隆護海公投由領銜人王醒之(右3)拜會市長謝國樑(左2)。(中央社資料照)

「基隆護海公投」提案引發關注,中選會3月底透過新聞稿說明,依據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此案已經行政院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者,基隆市府應依法在原定期限內予以駁回,必要時得指導提案領銜人轉提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但基隆市府卻認定「基隆護海公投」合於規定,明顯違反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下午透過媒體群組指出,基隆市政府對於基隆護海公投的審查決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行政院今天已經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4項規定,發函撤銷基隆市政府的審查決定,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

他說,此公投提案經基隆市政府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報請行政院認定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經行政院交由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後,內政部去年12月16日已經函復基隆市政府表示此提案內容「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羅秉成指出,地方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行政院依法有認定權限,此公投提案經內政部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後,基隆市政府依法應受認定結果的拘束,但基隆市政府卻未駁回,甚至函請王醒之補正公民投票案的主文及理由,並於3月31日指此公投提案經書面形式審查,顯有恣意違法之處。為維護憲政秩序及公投法制的完整,行政院今天已正式撤銷該函,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

羅秉成提到,將燃油機轉改建為燃氣機組,是台灣能源轉型的重要政策之一,而基隆「協和電廠改燃氣計畫」,不僅能夠確保台灣北部地區供電穩定,同時也能達到空污減排、溫室氣體減量的效果,有助朝向低碳的能源轉型目標邁進。此外,政府在推動能源轉型的同時,也會兼顧生態保育,期能達到用電、減排以及生態的三贏目標。

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