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造假 陪審團裁決芝11區長罪成 最高可判30年徒刑

受到華人居民高度關注的芝加哥11區區長唐信(Patrick Thompson)聯邦稅務詐欺案,14日由陪審團裁決罪成,其中兩項虛假陳述每項最高可判30年徒刑,而五項報稅造假每項最高可面臨三年監禁,最終刑期將另行由法官公布。由於罪名成立,唐信依法必須辭去區長職位,該職位將由市長萊特福特指派人選代理。

唐信案於7日開庭,上周共先後傳訊約20名相關證人,14日上午由檢方與被告律師結辯,接著四男八女組成的陪審團成員進行長達3.5個小時的討論,於4時30分左右一致達成有罪判決。

52歲的唐信為曾是芝加哥最有勢力的戴利家族成員,芝加哥市上次出現區長遭聯邦控罪且罪名成立的紀錄,為22年前的37區區長吉利斯(Percy Giles),他因為收受1萬元賄賂,並額外敲詐廠商8.1萬元,作為阻止市府關閉一處社區垃圾場的代價而被告上法庭,他最終判處三年徒刑。

唐信是因涉入大規模業務造假而遭聯邦關閉的橋港區「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Washington Federal Bank for Savings)詐貸案而遭起訴,法案文件顯示,唐信在該案中,謊稱自己在5年期間,曾支付總額約17萬元的貸款利息,但事實上,不論本金或利息,他完全沒有還過貸款,而在申報當年稅表時,唐信卻填寫支付了還款而申請扣抵。

唐信的辯護律師蓋爾(Chris Gair)在結辯中提到,製造虛假文件的是「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而非唐信,唐信一直依法申報稅表。他表示,唐信身兼區長、地產律師兩份全職工作,加上有家有孩子,過於忙碌讓他忽略細節,而「當他發現有錯誤後,他很誠實的做出修正,他提交了修改後的報稅表,並補繳了稅金,他這麼做只是因為僅是個錯誤,犯錯不等於犯罪。」

辯方人證也作證表示,唐信善於思考,但欠缺觀察報稅細節方面的能力。檢察官內托爾斯(Brian Netols)上周曾指,唐信是一名商業地產律師,也是議會財政委員會委員,「關注細節」是他工作上十分重要的部分。

聯邦助理檢察官皮特森(Michelle Peterson)在結辯時說,唐信完全清楚自己欠了銀行26.9萬貸款,但卻刻意隱瞞事實,且故意說謊,在新的借貸公司催繳欠款時,「看到機會」竟佯稱只欠11萬,皮特森稱,唐信是「一直說謊,直到被逮到的典型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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