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8輛警車洩憤 塗鴉客獲不起訴掀熱議

民視新聞/黃國誠、黃柏榕 台北報導

去年6月有2名塗鴉客在台北市松山區的一戶民宅外牆塗鴉,被依社維法裁罰3千元,沒想到他們心生不滿,離開派出所時,又拿立可白在8輛警用機車塗鴉,甚至在旁邊木椅寫下辱罵字眼,再被警方依毀損罪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遭塗鴉警車已經清洗乾淨,未達不堪使用的程度,不符合毀損要件,將2人不起訴,結果引發議論。

去年6月大半夜,兩名塗鴉客現身松山區民宅外牆「大展身手」,員警獲報趕抵現場,果然在一樓屋頂發現兩人在外牆上分別留下3幅創作,看似藝術的表現,只是像這樣未經同意,隨意塗鴉的行為,已經觸犯社維法。

塗鴉8輛警用機車、警局外牆 塗鴉客獲不起訴掀熱議
塗鴉8輛警用機車、警局外牆 塗鴉客獲不起訴掀熱議

沒想到兩名塗鴉客被帶回警局做完筆錄後,遭裁罰3萬元,內心越想越氣,離開時竟持立可白朝8輛警用機車的座墊亂塗一通,還在派出所外的牆壁以及木椅留下不雅文字,結果又被依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等罪送辦。

但檢察官認為,附近外牆並非警方掌管範圍,且遭塗鴉的警車已經清洗乾淨,未達不堪使用程度,最後認定2嫌不構成毀損等犯罪,將2嫌不起訴,意外引發討論。

塗鴉8輛警用機車、警局外牆 塗鴉客獲不起訴掀熱議
塗鴉8輛警用機車、警局外牆 塗鴉客獲不起訴掀熱議

民眾得知偵查結果,多數不能認同,紛紛表示:「我覺得警察畢竟身為一個執法機關,他要維持他的威信在,如果這樣不起訴的話,那以後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簡單地稍微塗鴉一下」、「就感覺有點變相鼓勵塗鴉,就沒有抵制這件事情」、「那大家都會覺得,他不滿警察他就可以亂塗,覺得不太OK。」

律師洪維駿也指出:「在個案法院過往的判決當中,也出現過影響美觀或者是需要支出費用修復的情況,一樣會構成毀損,所以是否有毀損不堪用的程度,應該視個案的認定,但仍然不鼓勵民眾去仿效。」

警車遭塗鴉,因為和毀損構成要件不符,塗鴉客沒事脫身,但相關個案背景因素不同,檢方裁定結果僅供參考,民眾千萬不要輕易嘗試,難保下回不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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