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要犯防逃機制 司法院法務部意見一致

為防止要犯脫逃,司法院會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擬增定偵查、審判和執行程序的3階段防逃措施。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12日)表示,此案會盡快函請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也說,法務部與司法院有就修法內容細節進行商討,法務部認同司法院的修法意見。 司法院有鑒於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等被告,利用法院宣判後、檢方執行前的空窗期逃亡,為了填補法律漏洞,司法院會日前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增定偵查、審判和執行程序的3階段防逃措施,在偵查和審判期間,擬定羈押替代措施,被告停止羈押可予以電子監控,以及交付護照和凍結財產,以防逃亡。 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12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關切司法院提出的防逃措施,並詢問相關草案何時會送進立法院審議。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此修法需會銜行政院,但他相信很快就能送到立法院審議。他說:『(原音)會銜行政院,當然法務部會提供意見給行政院。(立委:預計多久的時間?)這個要看行政院會銜的時間,應該會比較快。因為草案在舉辦公聽的過程,法務部也都有代表,預期應該會比較快。』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答詢時也表示,司法院與法務部過去曾就「刑事訴訟法」中增定防逃機制的細節進行商討,法務部認同且尊重司法院的意見,未來此案在行政院審議時,法務部與司法院的意見一致。 王育敏則期盼司法院能於1個月內會銜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議,讓防逃機制儘速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