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淪爲「盜獵天堂」!路上驚現「無茸鹿屍」 盜獵者竟在住宅區旁開槍

有墾丁在地網友今(24)日在臉書社團上PO文求助,指出近期盜獵者愈來愈囂張,盜獵梅花鹿頻率增加,甚至在住宅區旁開槍,梅花鹿被割取鹿茸後遭原地棄屍不管,導致屍臭味彌漫四周,痛批流彈已經有可能傷害到人,墾管處與保七還毫無作為。

<strong>有墾丁在地網友發文稱,梅花鹿被盜獵者割取鹿茸後遭原地棄屍不管,導致屍臭味彌漫四周。(圖/翻攝自「</strong><a href="https://web.bc3ts.net/post/6560470" rel="nofollow noopener" target="_blank" data-ylk="slk:爆料公社;elm:context_link;itc:0;sec:content-canvas" class="link "><strong>爆料公社</strong></a><strong>」)</strong>
有墾丁在地網友發文稱,梅花鹿被盜獵者割取鹿茸後遭原地棄屍不管,導致屍臭味彌漫四周。(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今日,有墾丁當地網友在網路社群「爆料公社」PO文,痛呼「墾丁現在是觀光業的惡夢,也是盜獵者的天堂」,他表示從墾丁牌樓往社頂公園去的公園路,已變成名副其實的屍臭路。盜獵者從騎摩托車,到開7人座,現在有9人座,從單獨作業到集團作業,作案頻率從1個月兩三次到1個禮拜兩三次,作案時間從深夜12點提前到10點,這無疑是盜獵者愈來愈猖狂,無所忌憚的表現。

「盜獵者的行為已經碰觸到附近居民的底線」原PO痛批,盜獵者過去只敢在罕有人煙處放槍,現在甚至跑到住宅區邊開槍,流彈有可能已經傷害到附近居民,盜獵者直接在國家公園範圍動手,難道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和保七還要睜一眼閉一眼,開著車做樣子嗎?

據原PO了解,這隻被盜獵的梅花鹿應當是9月19號00:45受害,當時的槍聲還驚醒了正在睡覺的附近居民,誰料這夥盜獵者割取了鹿茸後,便將梅花鹿屍體任意棄置於墾丁國小分校附近的路邊草叢。

「管理處如果知道了就盡速處理」原PO感嘆,目前當地空氣中飄著濃濃的屍臭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也有旅客受不了味道退房,甚至有附近民宿因為屍臭味也不敢接旅客,選擇關房,他疑惑這些損失可否向以保育為核心宗旨的國家公園管理處索賠?同時也提供線索,指出盜獵者的廂型車沒有車牌照明燈。

<strong>網友們對盜獵者行為感到憤怒。(圖/翻攝自「爆料公社」)</strong>
網友們對盜獵者行為感到憤怒。(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strong>網友們對盜獵者行為感到憤怒。(圖/翻攝自臉書「</strong><a href="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REHe8pTBqfn91JX5/" rel="nofollow noopener" target="_blank" data-ylk="slk:爆料公社;elm:context_link;itc:0;sec:content-canvas" class="link "><strong>爆料公社</strong></a><strong>」評論區)</strong>
網友們對盜獵者行為感到憤怒。(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評論區)

對此,評論區有網友回復,「這個一定要爆料檢警才會重視...」、「墾丁這爛地方就讓他全部爛掉吧,去恆春就好了,東西好吃環境也好,那地方就跟那些人慢慢玩爛吧」、「墾丁臭名昭張,原來這也是原因之一」、「多年前已經是盜獵聖地」、「墾丁現在是屏東縣政府都沒在管理?」、「墾丁有在管理嗎?屏東有政府嗎?」、「民主聖地」、「錢收多少眼睛就遮多少」、「一個很美麗的地方卻被一些老鼠毀了」。

墾管處表示,在獲知民眾指稱梅花鹿死亡訊息後,即由復育區工作同仁前往現場處理。在國家公園內盜獵梅花鹿,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規定,任意獵捕動物處3000元罰鍰。本案恐涉及非法持有槍械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盜獵預防,墾管處與保安警察隊第7總隊第8大隊,在今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針對本案亦將調閱周遭環境監視系統查察。

墾管處補充,民眾如果在墾丁國家公園內發現需救傷的梅花鹿,可撥打免付費保育專線0800-885996通報。或通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08-8861321、保七第八大隊08-8861331。並再籲請共同愛護野生動物,以確保國家公園自然資源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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