壇香山立法 低頭族過馬路最高罰3000台幣 全球首例

人手一機之後,「低頭族」滿街跑,造成不少致命威脅。美國夏威夷檀香山上周四 (27 日) 正式立法,今年 10 月 25 日起將禁止民眾過馬路時看智能手機等流動電子裝置,違者將面對最高 99 美元 (約 2995 元新台幣) 罰款,成為首個全球大城市以懲罰手段對付「低頭族」。

香港《明報》綜合報導,檀香山市議會以 7 票對 2 票通過法例,禁止民眾過馬路或公路時看電子裝置,包括智能手機、電子遊戲、傳呼機和手提電腦等。違規者將面臨罰款,首次犯規罰款 15 至 35 美元 (約 454-1058 元新台幣)、第 2 次再犯罰 35 至 75 美元 (約 1058-2268 元新台幣),第 3 次重犯則罰 75 至 99 美元 (約 2268-2995 元新台幣)。過馬路時通電話,或在行人路看手機則是合法,聯絡緊急救援部門亦在豁免刑責之列。

檀香山市長 Kirk Caldwell 上周四在一個十字路口舉行法例簽署儀式。他表示,自己也不希望立例阻嚇,希望人們憑常識行事,「但我們有時候缺乏常識」。新例將於 10 月 25 日生效。

全球各地都有針對低頭族的措施,檀香山是首個立法針對用路人使用手機的主要城市。

2015 年馬里蘭大學研究指出,2000 至 2011 年逾 1 萬宗受傷事件,是因事主走路時看手機致分心所致;這研究更令國家安全委員會把「走路分心」列為意外傷亡的最大的風險因素。

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協會 (GHSA) 的報告稱,2016 年首 6 個月的行人喪命事故有 2660 宗,較 2015 年同期的 2486 宗高,並推斷 2016 全年意外較前一年高 11%;報告推斷走路時使用手機是百分比上升原因之一。

網站 Slate 的作者 Henry Grabar 形容新法「荒謬」,稱目前數據未反映「低頭族」導致交通意外的實情,他認為美國行人傷亡多是因為道路設計以汽車為本,未顧及行人。他稱最有效確保行人不被撞死的做法是加強道路設計安全,而非怪責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