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 不容置疑

我國政府重申,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與海洋法上不容置疑的權利。圖為南沙太平島上豎立「南疆鎖鑰」國碑 (圖取自行政院官網)
我國政府重申,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與海洋法上不容置疑的權利。圖為南沙太平島上豎立「南疆鎖鑰」國碑 (圖取自行政院官網)


針對菲律賓與越南為其南海利益而提出的大陸礁層延伸案,我國政府明確表達「無法接受」立場,因為這兩國的做法,已侵犯我國領土主權及相關權利;我國政府嚴正重申,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不容置疑的權利。

菲律賓6月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提交「西巴拉望海域」(我國政府稱為西巴拉旺海域)大陸礁層延伸案權利文件,主張超過200海里但不逾350海里的大陸礁層外部界限;隨後越南也在7月向該委員會提交越南在南海中央海域的大陸礁層延伸案,要求將大陸礁層外部界限從200海里延伸至350海里。

根據行政院國情簡介的「土地」專頁內容,我國太平島與菲律賓巴拉望島相距約200海里。

對於菲律賓及越南片面向聯合國提交擴大南海大陸礁層界限的主張與做法,外交部表示無法接受,強調這已侵犯我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我國在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

外交部重申主權立場,再次強調前總統蔡英文2016年7月提出的「四點原則」及「五項做法」,中華民國願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國際社會共同處理南海議題,共同維護及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說:『(原音)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

菲律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提出「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2016年7月做出判斷,其中一項居然將太平島判定為「礁」而非「島」,嚴重損害我國利益。

我國政府當時提出國際法與海洋法和平解決南海爭端、台灣應被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地區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的航行與飛越自由、以擱置爭議與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議等「四點原則」;以及展開捍衛漁權、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培養海洋法研究人才等「五項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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