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大生遇害 婦女與學生團體籲改善校園安全

今天(25日)是「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勵馨基金會、學生團體與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上個月發生外籍女學生夜間遇害的不幸事件,凸顯女性夜歸危險及校園安全不足等問題,倡議還給女性夜行權,並要求改善校園安全與通報機制,確保學生的安全。

台南外籍女大生不幸遇害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並檢討學校通報、警察受理報案及夜歸女性的安全問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11月30日是彭婉如遇害24周年,原以為當年爭取女性夜行權活動已讓社會更安全,卻沒想到女大生遇害事件凸顯出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尤其是校園安全危機,因此在彭婉如事件24周年前夕,他們仍要持續爭取女性夜行權。

王玥好說,《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的校園安全空間,施行細則中也規定,校園安全空間要考量「空間配置」、「管理及保全」、「標示系統、求救及安全路線」、「盥洗設施及運動設施」、「照明及空間視覺穿透性」等,確保友善、公平分配原則,但是《性別平等教育法》上路多年,根據衛福部統計,2019年性侵通報案件高達9183件,其中有將近1300件發生在學校校園、學校宿舍及公共場所等,顯然就是因為法規落實程度不夠,才讓校園安全不斷拉警報。

台灣北部大專校院學生自治聯合會代表、銘傳大學企管系學生詹凱淇認為,外籍女大生遇害,就是學校輕忽、警方不重視造成,學生是校園主體,他們要求學校要提供安全的環境,包括定期盤點與檢視校園內外公共安全設施、學校應全面檢討校安通報流程,並納入學生意見、滾動修正校園安全地圖,啟動社區、警局連線合作等,確保學生有安全的求學環境。

立委范雲也表示,目前台灣校園安全空間仍有「硬體」、「聯繫告知」及「性平教育」三大不足,她將監督教育部持續改善這些問題,並研議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有關校園人身安全上沒有落實查核者,將有罰則,希望能事前防範,而非等到失去生命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