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師對學生摸腿遭起訴 教育部:已通報為不適任人員
[Newtalk新聞] 台北市又爆狼師案!台北市某國小外聘蕭姓擊劍教練,在訓練期間對學生做出熊抱、摸腿等猥褻動作,士林地檢署日前依妨礙性自主罪對蕭姓教練提起公訴。對此,台北市教育局今(18)日表示,校方在接獲家長通報後,即依法啟動調查並停聘,並通報為不適任人員,而其教練資格與教練證也遭廢止。
北市一所公立國小蕭姓外聘擊劍教練,日前被多名家長投訴,疑似在訓練期間對多名學童做出熊抱、撫摸大腿等猥褻動作,除此之外,蕭姓教練還要求幫學生貼紮,但過程中卻被要對方求脫下褲子與內褲,而士林地檢署也於日前偵查終結,將蕭姓教練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對於北市國小傳出狼師案,北市教育部表示,學校於接獲家長通報後,立即進行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依法啟動調查程序並立即停聘蕭姓叫連,杜絕傷害發生之可能性。而經性平會調查調查,決議終止蕭姓教練聘僱關係,並將其登載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1年不得聘任為相關教育人員,且須接受性平教育8小時之課程輔導。
教育部指出,為保障學生參與校外、課後活動安全,並協助家長為子女選擇安全優質學習環境,教育局已分別於113年4月8日及7月18日函知本市各級學校,教育部業廢止蕭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中華民國擊劍協會亦註銷其教練證。另於113年8月30日向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重申蕭員之教練證業經註銷,請學校將此訊息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向家長、班級代表宣導,另學生參加校外、課後任何活動,請學校提醒家長務必為學生把關及慎選合法、合格之安全場域及師資。
教育局也強調,為了杜絕不適任教師入校園,教育局多次函請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辦理,先行至各教育領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所欲進用人員有無不得進用之情事,進用後亦應與運動教練簽訂契約,定時至查詢系統查詢及更新外聘教練資訊,善盡管理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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