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家人殺害富商男友再棄屍 酒店女判無期徒刑 父母弟共判49年

在酒店上班的女子林姝妤一家4口涉嫌殺害男友張姓富商,再棄屍東螺溪。彰化地院今天作出判決,林姝妤犯強盜殺人等罪判無期徒刑,林女的父母及弟弟等3人殺人時不知張男身上有提款卡,涉犯殺人罪,林父判17年,林母及弟弟判16年。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在酒店上班的30歲女子林姝妤因不滿常和男友張男發生爭吵,覬覦張男名下銀行帳戶內大筆金錢,去年10月返回彰化縣福興鄉的老家,和父母及弟弟討論殺害張男,林女家人也認為張男從事非法金流工作,且曾毆打林女,決定加入殺人計畫。

林女先將張男帶回彰化縣住處,讓他喝下含有安眠藥的飲料,等到男友昏迷後,林女一家4口開車先載張男前往彰化漢寶濕地,林父及林弟拿出繩子將男子勒斃,林女一家人再將張男屍體頭部、腳部套上黑色塑膠袋,開車載到彰化埔鹽鄉東螺溪棄屍。

為防止張男屍體浮出水面,除綁上空心磚外,還撿拾岸邊石頭壓在屍體上,而林女等待天黑將張男屍體丟入東螺溪前,才告知父母及弟弟已拿到男友提款卡,林女父母也認為張男存款都為不義之財,不領白不領,領出張男銀行戶頭內的新台幣473萬元。

林女一家人將張男棄屍東螺溪後,林父及林弟隔天還穿上潛水裝後下溪查看張男屍體位置,搬運岸邊大石頭壓在屍體上,避免浮出水面或遭溪水沖至岸邊遭人發現。

林女一家4口及涉嫌提供安眠藥的陳男,遭檢方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

地院法官認為,被害人以往都待在北部,案發前一天才和林姝妤乘車南下,難確認林女父親林益全、母親林劉秀珍及弟弟林韋守案發當天是否知道被害人攜帶提款卡,也無法確認林女在殺人前曾告知家人要殺人取財。林姝妤涉犯刑法強盜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益全、林劉秀珍及林韋守犯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林益全判徒刑17年,林劉秀珍及林韋守遭判徒刑16年,林女友人陳昱惟涉犯幫助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罪,判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