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繁星、申請缺額未確實回流分發入學 教育部:若查證屬實將扣減獎補助款並懲處

媒體報導,有大學未確實將繁星、申請等管道的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藉此美化招生數據。教育部表示,大學依法不能任意低報、少報回流名額,目前正查處中,若查證屬實,將扣減招生名額、獎補助款,並懲處相關人員。

教育部推動「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鼓勵學校認養流浪貓犬、開設動物保護社團,民國112年共143校申請,將動保融入生命教育課程。(中央社資料照)
教育部21日表示,大學依法不能任意低報、少報回流名額。(中央社資料照)

113學年度分發入學於15日放榜,在各校積極調控招生名額下,今年度各校缺額總計2505個,是近4年最低。

不過《聯合報》今天報導,有私立大學未確實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等管道的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藉此壓低分發入學管道的缺額,卻也影響考生的錄取機會和科系的招生權益。

分發入學是多數大學最後一個升學管道,相關法規都寫明,繁星、申請等管道未足額錄取的名額,「應」回流到分發入學,而不是「得(在法規中指可以)」,因此大學依法不能任意低報、少報回流名額。

教育部表示,113學年度疑似有學校未確實回流名額,「本部刻正查處中」,如果大學確實有違反招生規定的情況,經查證屬實,將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處以扣減招生名額、調整繁星及申請名額比率、扣減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計畫補助經費、扣減私校獎補助款等,也會懲處相關人員。

教育部強調,大學招生事務及名額屬重大事項,影響大學經營、人才培育,且是控管教學量能和確保教學品質的重要參考依據,大學須審慎辦理。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