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雜費基本調幅0.61% 各校6/5前申請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近期公布,調整幅度為0.61%,較去年略增,私校每學期約增新臺幣300元,學校如要調整學雜費,最遲要在6月5日提出申請案報教育部審議。

教育部10日發給各大專的公文,113學年學雜費的基本調幅為0.61%,略高於112學年的0.53%、111學年度的0.44%,但低於110學年的1.26%。如果大學前一年度沒有調整,可申請加計前一年度的基本調幅。

教育部今(13)日表示,每年公布學雜費基本調幅,除了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進行核算,也須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由於學費調整議題備受社會關注,會提醒各校落實資訊公開機制,強化財務籌措的能力。

教育部指出,除會持續挹注資源協助學校改善教研環境及提升教師待遇外,也會考量學生與家長負擔能力,和大學持續充分溝通及意見交換,共同努力與各界尋求共識。各校如果想調整,須完成校內相關資訊及研議公開程序後,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再由教育部組織學雜費審議小組審議;以去年(112學年度)為例,只有2校(中正大學、南開科技大學)獲准調整。

教育部近期公布113學年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61%,私校每學期約增新臺幣300元。(記者黃朝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