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解套演唱會政黨協商失敗無共識 戴錫欽:不要淪為政治口水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觀眾席應位於地面下7公尺以內,但台北大巨蛋地面下挖10.5公尺,不符合第127條規定,無法舉辦演唱會。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昨(13)日邀請各政黨協商希望能解套,但各黨未達成共識。民進黨團認為,建物使照註記內容為市府權責,議會對此僅能善盡監督與提醒的責任,無法越俎代庖,民進黨團歉難認同協商的正當性。戴錫欽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大巨蛋協商不應當成為政治口水,如果是真心支持舉辦演唱會就應該就事論事。

台北大巨蛋(圖/資料照)
台北大巨蛋(圖/資料照)

戴錫欽列舉4點政黨協商未形成的共識,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函示確認,若不適用則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向依內政部函示並確保各項活動安全無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大巨蛋如能舉辦演唱會等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公司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及認養松菸古蹟維護、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以確保後續營運能杜絕人謀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戴錫欽說大家都同意文字,但第一點「要求再行文內政部確認建築技術規則127條適用與否」民進黨團認為市府可以自行處理,否決協商共識成立。戴錫欽指出,這是民進黨自己提出的建議,卻又當成否決共識的理由。

另外,針對民進黨團指控政黨協商無正當性,淪為市府背書工具,戴錫欽說,政黨協商本就於法無據,何來與法不合?市議會議事規則及各項法規本就無政黨協商機制,這是議事運作多年累積的慣例,如同大法官釋字381號所提及的不成文例規。政黨協商本就不限市府提案,包括議員提權宜問題,或提案要求專案報告等,只要主席裁決時,認為有必要交付政黨協商就可以,何來正當性問題?從9天總質詢過程,大巨蛋是否舉辦演唱會等相關議題,不斷被討論,也是市民所強烈關注,他上週在媒體詢問下,主動表示將邀集朝野聽取大家意見,與市府何干?怎會淪為背書工具?

戴錫欽認為,政治不難,就事論事,說事實就好,若真心支持大巨蛋早日正常營運,迎來各項賽事和一流精彩演出,誠心建議,摒除政治口水,少點算計,多做有助解決問題的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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