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為死刑存廢拋提問 為何訴諸民意、鄭捷案成焦點

法務部官員和數十名律師大陣仗現身,因為全台37名死囚聲請釋憲,主張死刑剝奪人性尊嚴、侵害生命權及違反比例原則。

雙方齊聚一堂在憲法法庭直球對決,15名大法官中有3人迴避審理,包含尤伯祥、蔡烱燉和蔡彩貞,將由剩餘12名大法官決定釋憲結果。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如果刑罰是以受罰者的行為連結,正是這一種自我行為的刑罰責任承擔,顯示出國家既保障人性尊嚴,給予個人自主性以及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尊重。」

聲請方律師李念祖則指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容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請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

關鍵一大爭點是死刑作為法定刑是否違憲,聲請方主張,死刑的嚇阻效果無法確認,殘酷應報才是真正目的,但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高權能殺死他人;法務部則表示,憲政秩序肯認死刑制度,生命權保障也並非絕對,況且我國審判嚴謹,更有特別程序保障。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指出,「聲請人方今天說不要用死刑,可以用終身監禁的方式替代,那終身監禁這件事,下次會不會又聲請違憲,說這個是酷刑、是比死刑更不人道的殘虐刑罰?」

聲請方律師李劍非則表示,「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一個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是否接受無條件的廢死,但今天在憲法上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

至於死刑是否構成酷刑,聲請方持肯定立場,認為應找出替代死刑措施,終結以暴制暴;法務部則主張,當民意凝聚共識,並有合理合宜的替代方案,才能檢討死刑存廢。雙方一來一往,大法官也提出問題。

大法官詹森林指出,「大法官曾經很明白的跟民意不同做出同性婚姻的解釋、通姦除罪的解釋,為什麼法務部在死刑的案例上,卻一直訴諸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

不只對法務部提問,大法官也向聲請方拋問題,像是鄭捷捷運隨機殺人案,在罪證確鑿、沒有誤判的情況下,是否仍認為死刑不違憲?雙方在法庭交鋒一整日,對死刑存廢,激烈攻防。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監院認定王信福死刑審理瑕疵 籲請法務部再提上訴
6縣市聲請年改釋憲 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43件死刑案法務部審查中 無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