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懲台獨效應 賴政府須化解

大陸日前發布《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懲獨意見》),將「台獨」具體匡列量刑定罪。縱觀全文22條的「法律意見」,部分規範不夠明確,恐會波及維護兩岸互動的藍白陣營,也會引發民眾在經濟、旅遊、文化交流上的疑慮。

《懲獨意見》指出,分裂行徑的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三種形式,具體說明台獨四種犯罪認定,包括建立台獨組織、宣布台獨、在國際社會製造一中一台、去中國化打壓統一。不過,這四項內容籠統的執法界定,使得藍白陣營在兩岸互動上也會受到波及,恐不利兩岸發展。例如,立法院長韓國瑜是新任的「台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國台辦曾公布該基金會為「台獨頑固分子關聯機構」,那韓國瑜會被認定為「台獨」嗎?

另一個敏感的規定是,透過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也被納入台獨。這是要排除我們繞過中國去參與國際組織的可能性。但目前我們連爭取參加「世界衛生大會」都受阻,藍白陣營與各界人士不斷努力從事外交的表現會被列入台獨嗎?

再者,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歷史、新聞傳媒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打壓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都會觸犯分裂刑責。但這項條文涉及層面更廣,包括老師、文化工作者、電視名嘴、民間團體或個人,都有可能因其服務的單位或公司行號必須配合政府或公司政策,而做出去中國化、不挺統的言論或行為,因而揹上台獨的標誌,但也許他們個人並沒有實質支持台獨。因此,在「職權」的認定上,若沒有更明確,恐怕反而導致大部分台灣人民被迫選邊站,而製造更多的統獨對立。

雖然各界大都認為大陸《懲獨意見》的震懾宣示大於實質效力,但依大陸的懲獨節奏恐會引發諸多效應。第一,直接衝擊的是台商的經濟投資。例如,大陸可能將盤查台商在藍綠的政治投資、綠營親屬在陸經商情況、綠企和陸企的生意往來等,並斷其金流,這恐將引發寒蟬效應。

第二是旅遊與文化上的負面效應。未來民眾赴陸旅遊或進行文化交流時也會擔心,可能因為對大陸文化、習俗的批評,或堅持台灣本土文化而被陸方逮捕。

效應三是司法互助的疑慮。目前全世界有65國與大陸簽署司法互助,兩岸也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如果被大陸定罪為台獨者,過境這65個司法互助國,恐會引發被扣留的疑慮。

雖然藍綠都認為大陸對台沒有司法管轄權,但是這場懲獨與台獨之戰,如果賴清德政府不能適時化解,將使台灣處境更為凶險。(作者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