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懲治台獨刑期出爐 這些人曾被列「頑固份子」

中國大陸今(6月21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規定了相關程序及刑期,包括台獨頑固分子可依法適用「缺席審判」,情節特別惡劣,可判處死刑。外界也回顧,大陸過去曾經公布「台獨頑固份子」的清單。

中國大陸今(6月21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份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其中規定,對台獨頑固份子可依法適用「缺席審判」,對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追溯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對於分裂國家罪的首要份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可判處死刑。

大陸早在2020年11月,開始研究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對涉獨、謀獨份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採取嚴厲制裁措施,包括依據《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國家安全法》有關「分裂國家罪」 等條款繩之以法,終身追責。

2021年11月5日,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首度直接點名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3人為「台獨頑固份子」,稱大陸方面將依法懲戒,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

國台辦於2022年8月16日新公佈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林飛帆、陳椒華、王定宇等7人為列入清單的台獨頑固份子,對他們與之前已公佈的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3人採取以下懲戒措施,禁止其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採取其它必要的懲戒措施,依法終身追責。

大陸國台辦2024年5月15日宣布將嚴懲台灣「名嘴」黃世聰、于北辰、劉寶傑、李正皓、王義川及其家屬,原因為罔顧大陸發展進步的事實,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負面資訊。不過國台辦對5位「名嘴」並未使用「台獨頑固份子」,僅是使用「蓄意編造大陸虛假訊息」。

看更多相關新聞
陸懲治台獨升級 陸委會批挑起對立
陸若通緝台獨頑固份子 律師:引渡須看他國政治罪認定
中共懲治台獨意見會否「引渡」?學者:對北京是兩面刃
陸頒布懲治台獨意見 陸學者:對賴清德發出嚴厲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