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資安侵入北市警局微型攝影機採購案 市警局澄清說明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12年微型攝影機採購案目前尚未完成驗收程序,該局業於採購需求規格明確規範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含主機、電腦版軟體、手機版軟體、繁體中文介面專用影像管理編輯軟體及多槽多功能底座)」,其中天線模組係產品零件,非屬上揭列舉範圍,符合「數位發展部網站常見問題」中資通訊產品規範,且得標產品亦經NCC審核通過;北市警局除請廠商說明疑義及提出零件原產地證明外,如發現產品不符契約,或違反政府資訊產品產地及相關採購法規定者,定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處理。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該局向來重視資訊安全問題,為避免類似疑義,爾後辦理採購時,將綜合市場產品狀態,審慎評估是否限制相關中國大陸零組件,堅守採購品質並確保資通安全不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