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遮雨棚沒建照使照? 鄭寶清批違章要他交代

桃園市政府建置的天幕工程,無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鄭寶清今(2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每坪造價高、沒有建照、使用執照,是天價的遮雨棚,鄭文燦市長「知法、玩法、弄法」把市民生命置於何地?。市府回應表示,鄭寶清先生可能忘了,他也曾參加過天幕啟用,曾替市民爭取過天幕,難道這些都是假象,選舉不需要這樣抹黑與過河拆橋,這不是民主選舉的方式。(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政府建置的天幕工程,無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鄭寶清、市議員參選人袁慧心、陳品杰等人召開記者會,抨擊天幕大違章。鄭寶清說,天幕每坪造價比豪宅還要貴,等於就是天價的遮雨棚,而且沒有建照、使用執照,市府推託是臨時建築,隨時可以拆除,花了十億公帑,說做就做,說拆就拆,更嚴重,萬一發生意外事故,市民生命安全置於何地?,誰來負責?,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可以賠得起嗎?鄭文燦市長「知法、玩法、弄法」?請鄭文燦市長給桃園市民一個合理的交代。

有關天幕工程,桃園市新聞處詹賀舜處長表示,設置天幕可有效活化公共設施,讓市民運動或舉辦活動不受天氣影響,大幅提升使用率,廣受鄉親歡迎,鄭寶清參選人過去也曾出席天幕的啟用典禮,顯然也是贊成這項建設,請不要現在為了選舉就換了腦袋,否認、抹黑廣受市民歡迎的好政策。

在安全維護上,詹賀舜表示,市府針對天幕球場訂有維護使用參考手冊,工務局今年8月起,已與各區公所一同推動天幕球場的修繕工作,市府將先針對所有天幕球場進行初步檢查,若有必要則進一步安排專業結構鑑定。此外,公園養護單位皆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使用者權益。

新聞處表示,依照內政部函釋,戶外薄膜材質造型可拆卸之活動設施屬臨時性建築物,因此,天幕是合乎法規規定,且桃園也非首創,台北市早於82年即已明訂,於公共設施用地搭建臨時性建築物免申請建築執照,各河濱公園天幕均屬之,新北市亦明訂免申請建築執照,目前也在廣設天幕設施。市府於105年函頒興建臨時性建築物之處理原則,如係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市府各機關、學校於本市公共設施用地興建臨時建築物,構造安全仍必須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規劃設計、簽證,因此安全絕對不打折;此外,臨時性建築物還可節省傳統建築執照之作業程序及事務所之相關費用,有節省興建時程、節省公帑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