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霸凌「少年拒不道歉」! 台南虎媽「怒甩2巴掌」被判入監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台南一名黃姓女子(48歲)因認為女兒在校內遭到男同學霸凌,故約對方碰面並要求道歉;然而,該名男同學卻堅決不道歉,黃婦雖氣得當場打了該名少年兩巴掌,卻也遭對方提告。台南地院近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再怎麼樣動手就是不對!台南一名48歲黃姓婦人因不滿女兒在學校遭到另名少年霸凌,氣不過於是找對方出來要求道歉,少年拒絕,黃婦氣得當場摑對方2巴掌。對此,台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婦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黃婦認為女兒在學校被該名男同學霸凌,且對方還在外頭散播不實言論,於是在2023年11月6日約該名男學生到當地某處廟宇前的廣場見面。雙方碰面並交涉後,黃婦因不滿對方始終不願道歉,一時氣不過,直接掌摑男學生臉部2下,導致對方臉部挫傷,她因此被告上法院。

檢方認為,黃婦除了涉犯《刑法》傷害罪之外,也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並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法官則認為,黃婦明知對方是少年,卻因對方不道歉而動手,但考量黃婦警訊中坦承犯行,以及男學生傷勢,再加上生活狀況等因素,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婦拘役30天,不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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