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偷腥「2度約砲」寫自白書悔過⋯仍害女兒身亡!台南丈母娘獲賠30萬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人夫婚外情被元配、丈母娘抓包提告求償,但在訴訟過程中飽受折磨輕生亡。(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人夫婚外情被元配、丈母娘抓包提告求償,但在訴訟過程中飽受折磨輕生亡。(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人夫婚外情被元配、丈母娘抓包提告求償,但在訴訟過程中飽受折磨輕生亡。(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張姓女子結識已婚人夫小宇(化名),2人發生婚外情還發生性行為,第二次從汽車旅館駕車離開時,遭到元配阿涵與丈母娘攔下;阿涵氣得控告張女破壞家庭,但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阿涵飽受精神折磨輕生,小宇將賠償債權轉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決張女需賠償阿涵母親30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阿涵母親主張,阿涵與小宇結婚育有1女,但卻在結婚2年半左右時,小宇與一名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的張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兩人發生性關係;同年2月,張女又再和小宇一同前往汽車旅館,這次被丈母娘和阿涵攔車抓包,事後提告求償50萬元。

阿涵母親指出,女兒後來在訴訟過程中,不堪打擊輕生死亡,女婿小宇與孫子的繼承債權已轉讓給阿涵母親,繼續將張女求償50萬元;張女在庭上坦承自己使用交友軟體是為了約砲,但她辯稱不知小宇已婚亦未發生性行為,當時是無誤警被帶進汽車旅館,為避免發生衝突敷衍陪同進入,並以腹痛躲廁所,後就被小宇慌忙指示離開。

法官調查,小宇曾寫下兩份自白書,坦承在婚姻裡有背叛不軌,根據兩人煽情對話,認定兩人發生過2次性行為,不採信張女說詞;因小宇與孩子在阿涵過世後,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阿涵母親3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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