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橫行南部狂吃霸王餐 檢罕見求刑6個月要她改過
高雄市 / 林宛瑩 簡鈺霖 報導
27歲的洪姓女子,從2年前開始,鎖定南部各大百貨、連鎖餐廳、和五星級飯店等吃霸王餐,連續10次都被輕判拘役或罰金,沒想到,她今年8月出獄,又故技重施,盯上高雄市某百貨的日式餐廳和另一家連鎖泰式料理,用餐完畢又是不付錢,店家再度報警,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犯案多次,還學不乖,決定求處六個月徒刑,讓她反省久一點。
有一大份主菜,加上滿滿配菜,純正風味的日式連鎖定食餐廳,每到用餐時間,店內都高朋滿座,但現在傳出被人吃了霸王餐,同樣受害的,還有泰式連鎖料理店,高雄市警方VS.洪姓女子說:「(你有錢嗎)我沒錢,(可以不要那麼貴嗎),人家定價就是那樣。」
點了滿滿一桌料理,吃飽時雙手一攤,說沒錢,店家傻眼報警處理,高雄市警方VS.洪姓女子說:「(跟我們回去吧來小心喔)。」被上銬帶回警局,但事後經查她是慣犯,高雄市警苓雅分局成功派出所長林明龍說:「依詐欺罪嫌逮捕洪嫌偵辦。」
這名27歲的洪姓女子,2年多前就在台南、高雄等地吃起霸王餐,連鎖壽司店遭殃,從地檢署出來後,又到五星高級飯店吃了將近5千元也是賴帳,關了50多天出獄後竟開始「霸王餐之旅」,連續10次都被判,拘役40天或1萬元罰金,根據了解她也很硬氣罰金一律不繳,用自由身換牢飯,出來後又繼續吃霸王餐,但這回逮檢察官決定讓他好好反省,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說:「本案偵查中(嫌犯)也狡辯否認,犯後態度顯然不佳,向法院求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記者VS.其他民眾說:「被關幾天好像有聽過,可是沒有聽過被關到6個月,不要判到這麼嚴重,這也是第一次聽到,(有困難)給她吃沒關係,(她是故意的)喔故意的,那這樣判(還是)很難(改)。」吃霸王餐罕見求處六個月徒刑讓民眾吃驚,而其他餐飲業者也表示,如果說真的有困難都可提出,但如果是一而再再而三,就不能原諒只能依法讓她好好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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