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收養棄嬰富養40年 年邁老夫妻終止收養關係 超悲慘故事曝光

社會中心/陳佳鈴報導

老夫妻四十年前收養棄嬰將她視如己出,沒想到長大後卻換得一場悲劇。(圖/翻攝自Pixabay)
老夫妻四十年前收養棄嬰將她視如己出,沒想到長大後卻換得一場悲劇。(圖/翻攝自Pixabay)

▲老夫妻四十年前收養棄嬰將她視如己出,沒想到長大後卻換得一場悲劇。(圖/翻攝自Pixabay)

當年的好心卻是換來一場悲劇!年邁劉男與妻子,40年前在路邊發現一名女棄嬰,經合法程序後隔年收養她成養女也視如己出雞,不料養女小如大學畢業離家後,獨自在外生活,並未奉養養父母,甚至在外投資欠下大筆債務,還反過頭來向兩名年邁的養父母要錢,只要不給錢就情勒,讓劉男痛心向法院訴請終止收養關係。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年邁的劉男夫妻的養女無法奉養他們竟然還找他們要錢還債,夫妻倆老迫於迫於無奈,僅能以自身養老基金援助歡歡,甚至動用保單借款,兩夫妻多次被索要金錢,金額已達數百萬元,導致他們精神備受折磨,才會割捨親情,依法請求終止收養關係。

而他們的另名子女到庭證述,養女小時候深受父母疼愛,直到大學畢業,養女開公司後,因為債務問題向父母借錢,父母一開始都會給,但養女索款頻率甚為頻繁,每個月都要約10萬元,持續長達快要5年,甚至養女創業後倒閉的費用,也都由父母幫忙支付。

養女還會以快活不下去、要輕生或放火燒家裡等言詞恐嚇,或情緒勒索,而父母均已退休,因此感到很恐慌,與養女的關係越來越惡化,父母的身體也受影響,因此要看身心科,頭髮也都掉光,而歡歡近來也很少關心父母,也無修復親情的作為。

法官考量,老夫妻兩人近2年間提領或匯款,交予養女之借款金額高達200多萬元,且借貸頻率甚為密集,甚至包含他們的保單質借款項,堪認養女所為,實在已經對他們構成精神上之侵害。

法官審酌,養女長期在外積欠債務,持續密集向養父母借款,並且金額甚鉅,期間還以語帶要脅或情緒勒索的方式,藉以達到索要金錢的目的,致使養父母精神飽受壓力,甚至損及身心健康。加上養女避不見面,對養父母生活未加聞問,雙方少有聯絡已久,顯見親情與信賴關係已出現嚴重裂痕,並且養女未採取實際修復舉動,雙方已處於長期無親子間互動及感情交流的狀態。日前依法宣判,養父母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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