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歡書店,你就該買書

作者:盧建彰
出處:《創意力:你的問題,用創意來解決》‧天下文化出版

如果你喜歡書店,你就該買書。
不然,逛書店的你,不是在占別人便宜嗎?

書店不是開門就賺得到錢,有人消費才會有收入。一般來說,那消費就是買書。如果你喜歡書店裏的氣氛,喜歡用手翻閱書本的感覺,喜愛在那裏頭享受看到新書的驚喜,覺得在書店有靜謐的平安,那你就該試著挑一本你有興趣也負擔得起的書,然後掏錢,把書帶回家。

否則,到底書店為什麼還會存在呢?
你憑什麼認為,你下次來,它還會在呢?

我們常說讓一切回復市場機制,卻常忘記自己就是市場的一員。你的決定就是市場的決定,你決定不支持,它就不被支持。還有,如果連喜愛書店的你都不肯支持,那就沒人會支持了,因為不喜愛書店的人沒理由去書店,更別提支持書店了。

這當然不限於書店,你一定有你喜歡的、你認同的、你傾心嚮往的事物,那你就該付諸行動,用你的方式實際給與支持。而且很多時候,你也在這過程裏,得到快樂和成就感。

當然,最直接且可預見的結果,就是你現在不支持你喜歡的,以後它可能變你懷念的。

有時候,我覺得我們對不喜歡的人、物,付出的時間、金錢都還比較多,那為什麼不對我們愛的好一點?午餐就是個非常明顯的例子。上班族幾乎都有這個困擾,到了中午時分,就得傷腦筋到底該吃什麼好,還要做籤讓中籤的人決定。一頓飯吃下來可能要個一、兩百元,可是你其實並不想吃,你沒有那麼多的動力,你只是,打發。打發一餐,打發午餐時間,打發和同事在一起。

很多時候,一頓午餐的費用跟一本書差不多,甚至,幾乎可以確定的是,兩頓午餐一定可以買一本書,再怎樣,三頓午餐一定有機會買一本書。

你都願意花代價打發午餐了,為什麼不願意為你喜歡的站出來?
你為什麼要做一個隨便被打發的人呢?
你的人生會不會就在打發裏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