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男嬰哭鬧太吵!台中保母抓起狂晃害遲緩 判4年6月

陳姓保母涉嫌凌虐林姓男童。(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陳姓保母涉嫌凌虐林姓男童。(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大甲區陳姓保母3年多前受託照顧一名未滿1歲的早產男嬰,期間因多次猛力搖晃男嬰,害男嬰出現嘔吐、眼睛上吊、抽蓄等異狀,經醫院診斷為受虐性腦傷,一審判處陳女5年6月,二審改判4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於2017年間領有台中市府核發的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並自2020年12月起,受僱於林姓夫妻,擔任林家小孩的保母。每週一到五,早上7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陳女要將當時僅8個月大的男嬰帶回家照顧。不過,陳女因林姓男嬰持續哭鬧不止等原因,數次用力劇烈搖晃男童,2021年1月14日上午,男童出現嘔吐、抽搐、眼睛上吊及四肢不動等異狀,陳女通知男童母親將小孩帶回家。

同年3月5日,男童再度不適,被外婆送醫後,經電腦斷層掃描,發現是「嬰兒搖晃症候群」,家屬驚覺兒子受虐。經台中市社會局接獲台中榮總通報,向警報案後,而為檢警循線查獲。

台中高分院認為,陳女為管教男嬰劇烈搖晃,此舉與鞭笞成傷、以香煙燒燙身體、拋擲撞牆、脫衣裸體站在戶外罰站,或餵食毒品等粗暴不仁的凌虐行為不同,撤銷一審判處5年6月的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4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更多 TVBS 報導
網路散布少女淫片!保二嫩警辯「年少無知」求從輕 遭判降級改敘
刑事局爆「警紀醜聞」!資深警官涉提領詐欺贓款 遭收押禁見
直播嗆徐國勇「不知削了多少錢」 館長挨告誹謗二度不起訴
「全國最爛路」奪命事故!貨車衝落60米山谷 駕駛急墜噴飛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