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15日起發放
▲教育部長潘文忠協助教育相關事業度過疫情非常時期。
(圖:教育部提供)
行政院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案,其中教育部籌編新台幣278.5億元,包括防治經費10.9億元(含各級學校防疫物資、線上學習資源)及紓困經費267.6億元。教育部表示,將自(6/4)起受理教育事業、運動事業及從業人員申請紓困補助,並自6/15起發放「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國內疫情加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5月中旬起,陸續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2級及第3級警戒,教育部也宣布學校停課,學校及相關場所因應政策或自行停業等,致國內各教育、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受到衝擊影響而有發生營運困難情形。
為協助國內各教育、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渡過因本次疫情影響造成的營運困難,使其維持經營以待疫情衝擊緩和,教育部經盤點所有受到影響之教育相關事業,包含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食材損失)等,彙整陳報整體計畫和需求經費,積極向行政院爭取紓困4.0第3次追加特別預算,以作為紓困之用。
教育部為強化各項紓困措施,同步修訂「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適經行政院核定通過,也將發布上開辦法,並公告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及相關教育事業的紓困申請須知,開始受理各類別業者的紓困申請;補助內容包括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包含員工薪資酬勞及場地租金等營運成本)、貸款利息補貼,及補助受影響相關從業人員酬勞等。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盤點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教育相關事業,包含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親班)、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食材損失等,向行政院爭取第三次紓困4.0追加特別預算。其中防治項目共計十點九億、紓困項目二百六十七點六億,合計二百七十八點五億元。
潘文忠表示,將自六月四日起受理教育事業、運動事業及從業人員申請紓困補助,並自六月十五日起發放「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共二百二十點七四億元,補助對象為國小以下孩童,以及國高中、五專前三年級的身心障礙學生,符合資格之孩童監護人,免提佐證資料,持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可透過專屬網站或ATM領取現金一萬元,預定自六月十五日起開放請領。
私幼業者受到停止到園政策影響,教育部提供營運困難紓困,符合補助資格(停止到園期間按幼兒當月就學日數收(退)月繳費用,且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者,並得依受疫情影響情形或停課期間按比率核予補助。
停止上課政策,波及團膳產業,教育部補助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食材損失,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設廚房學校廚工薪資及午餐運作成本,以及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契約補償團膳業者已備食材成本損失。
在疫情下,不少工讀機會消失,教育部提供大專生緊急紓困助學金,將補助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且具學籍之學生,經,也可申請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依所在縣市不同,補助每月一千二百到一千八百元。
教育部也表示,本次辦理紓困作業,將秉持行政院指示紓困4.0的3大原則:「加快對個人紓困協助」、「加強對產業支持措施」、「加碼對產業紓困貸款,並數位分流,簡化申請,提升效率」,以達成「護勞工與弱勢」、「助產業」、「增效率」的3大目標,提供運動事業、社區大學、留遊學服務業及教育事業最直接、最快速的幫助,協助其度過疫情非常時期,讓臺灣平安挺過這一波疫情,穩定產業經濟動能。
教育部相關紓困規定、措施等詳細資訊,另公告於教育部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紓困振興專區(https://www.edu.tw/COVID-19/),提供民眾查詢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