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停課!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但不強制給薪

五月十八日起至五月廿八日雙北市宣布高中以下實施「停課不停學」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五月十八日起至五月廿八日雙北市宣布高中以下實施「停課不停學」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五月十八日起至五月廿八日雙北市宣布高中以下實施「停課不停學」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雙北市自五月十八日起至五月廿八日共同於今(十七)日上午提前宣布,明起高中以下停課,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全巿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實施「停課不停學」,學生在家防疫不到校,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

侯友宜表示,勞工家長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至於工資部分,未強制雇主給薪,可由勞資雙方協商。疫情當前,盼企業多採用居家辦公,在勞工請假上給予彈性,降低企業內部染疫風險。

新北勞工局表示,因應新北全巿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五月十八日起全面停課,勞工家長有十二歲以下兒童或國高中以下身心障礙子女需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但不強制給薪,家長定義包含養父母、祖父母等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限父母。另外,如勞工家屬生活不能自理,且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要求,需勞工親自照顧者,勞工也能請「防疫隔離假」。

上述這兩種狀況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處分,至於工資部分,未強制雇主給薪,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02)29603456分機6362-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