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詐欺必然是政治騙子/姜新立
美新立(前政治大學東亞所教接)
台灣學風日走下坡
對於住在台灣並忝為學界一分子的我來說,最近讓我感到最不齒的事情是蔡英文民進黨提名的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連續被爆兩篇碩士論文涉嫌嚴重抄襲的「學術詐欺」新聞。林的兩篇學位論文,一本是他2008年在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該校兩名教授得標的一件新竹科學園區委辦專題研究案的<結案報告>;另一本是2017年他在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在職專班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該所早他一年畢業的余正煌的碩士論文。一個人兩篇學位論文都涉嫌抄襲,說明台灣學術風氣日走下坡,直接影響的不只是台灣在國際上學術形象受損,更嚴重的是學術水平是軟實力強/弱的表現,影響國家發展,直接受挫的是台灣在世界上的競爭力。
雖然在我提筆寫此文之時台大已組成學術倫理委員會啟動調查,中華大學連調查委員會還尚未組織起來,但這兩所大學我還熟悉,都有點關係。中華大學位於新竹香山,是一所私立大學,若干年前我忝為教育部大學評鑑委員曾到該校進行「評鑑」,當年該校的學風尚可,今日發生「林智堅事件」令人訝異;臺灣大學是台灣諸大學之首,國發所前身是三研所,後改名國發所,當年從所長到教授幾乎都是我的學術朋友,其中有好幾位同仁是胡佛教授門生,他們都不只一次地對我說過「胡老師在學術上對我們要求嚴格,要我們為人師表後無論在教學或指導論文上都要認真/嚴謹」,這話至今還在我心上。我有一次作為校外委員參加該所博士班一位研究生的博士論文口試,該博士生的博士論文由決定論題到蒐集資料再到撰寫論文,他的指導教授告訴我,花了一年有半時間。論文口試本收到後,我仔細審閱數次,從中摘取一些有疑難性問題在口試場中提出。該博士生對其論文熟悉,引註清晰,回答有理有據,在超過三小時的論文口試中,五位口試委員都問了許多問題,該生一一回應與解釋,委員們問畢後,論文口試結束,最後讓該生退出口試會場,暫時迴避,等待口考評審決定,然後由五位委員分別自打分數,加總除五平均後,以達到論文要求標準分數為據,最後決定通過論文,並在五位口試委員都簽字後,召回該生進場,由口考委員召集人當場宣布博士論文口試通過,然後報請校方授予該生博士學位。
這個學術論文口試過程可謂嚴謹,不知何時國發所變成今天碩士論文有抄襲事件發生?「教不嚴,師之惰」,學生敢抄襲/喜剽竊,首先做老師/做指導教授的要負責,其次才是如何依校規或學術倫理處理這位不尊重「學術尊嚴/倫理」的造假生/剽竊手。「林智堅論文案」的出現如果不是這兩所大學學術尊嚴的衰退,就是個別教授學術標準要求的自我墮落/學格卑劣,否則,只要想到「大學」是講求學術尊嚴與學術標準的知識殿堂,不是兜售假貨的雜貨店,「論文剽竊」/「學術詐欺」是不允許也不應該出現的。總之,「林智堅論文案」標誌台灣學風日下,也難怪台灣的競爭力在世界上排名越來越走下坡,令人遺憾之至。
學術知識在求真/絕不允許做假
在人類文化和文明的進步歷史過程中,最為寶貴的是學術知識的創造與建構。學術靠知識建構,知識靠經驗實證,經驗實證需經過心靈上的邏輯反思並系統化後才構成知識理論。因此,學術知識的寶貴在於求「真」,對亞里斯多德而言,這個「真」指「真理」,對於我們一般學術界來說,如果探索不出「真理」,至少要追求到「真確/真實」,換句話說,學術知識只講「真確」,至少須「真實」,不容「虛假」,做假/偽造/剽竊都是對學術的侮辱。
人有人格,學有學格。沒有人格的人,也不會講求學格,這種人在受教育時,尤其在受高等教育時,特別是研究所階段,表現得特別不像話。我當年在某國立大學著名的研究所的教學經驗曾經出現過如下事項:那是博士班的必修課,我用英文授課,課後作業是每兩周指定一本原文寫的,與授課主題有關的學術專著,要求這批博士生兩周內讀完並自己撰寫/交出以這本書為閱讀心得的「讀書寶告」。有些研究生因看不懂我所指定的外文專著閱讀資料,便藉「研究」之名借閱班上其他優秀同學的「讀書報告」參考,從而乘機原樣抄襲借予他參考的「讀書報告」中的一部分內容過來當作自己的讀書報告「心得」如期交上。這是學術剽竊,只要我批閱「讀書報告」時發現有此事實,我會整段用紅筆勾出,並公開註明抄襲來自班上某一同學的「讀書報告」何節何段,怒斥嚴重違反我要求的學術標準,這位同學這次的「讀書報告」成績我只能給予「F」(0分)。也許有人會說:「教授,不要如此就給F,口頭警告原諒一次就可以了。」我不同意如此勸告,因為碩/博士生不是未成年的中/小學生,而是已成年/有行為能力/有理智/有法律認知/有責任義務的讀書人,試問「讀聖賢書所學何事?」不過堂堂正正做人,規規矩矩做事,真真實實為學而已。因此,只要出現知識剽竊或學術詐欺,按校規辦理/照學術行規處裡,該重修就重修,該註銷學位就註銷學位,沒有第二句話可說。
「NoCheating」是無上命令。在歐美大學舉行期中及期末考時,不論是榮譽制或有人在場監考,都會張貼在教室黑板上,這是明白告知學生:決不允許作弊,作弊是可恥行為!這是我們到過西方世界留學的人都知道的學術倫理,必須遵守,不容違背。大考小考都不可作弊,撰寫論文固不允許剽竊,學位論文更不容忍作假。台灣採取西方學術系統,當然要按照西方學術倫理從事高等教育與學術知識研究,不能虛有其表,以假亂真,否則不能說是「已開發」/「現代化」社會。
學術詐欺必然是政治騙子
政客不一定會搞知識詐騙,但學術詐欺必然是無恥政客,他所幹的事情是「政治騙子」所表演的招搖撞騙,一都是惡劣與虛假,聊無善意和真實。因為學術是最嚴謹的一件事情,敢於知識詐騙的人,必然膽大包天,無事不敢為,也無事不可為,如果他從事政治行業,必然是「政治騙子」。因為沒有學格,必然也沒有人格,沒有人格的人一旦幹上「政治」,表現的是滿口為「服務社會/為人民謀福祉」,實際上是口是心非,利用政治權位為自己謀取私利,將政治當作「最骯髒」的是耍弄。一句話,「政治騙子」滿口仁義道德,實際幹的是男盗女娼,甚至竊國殃民之事,這種有學術詐欺前科的「政治騙子」,民進黨為了一黨之私將其提名為桃園市長「參選人」,已屬怪異,如果你還要投票給他,不是自己智商有問題,就是自己沒有「知識理性」,充其量不過是個可憐的「政治意識形態人」罷了。
學術詐騙可恥,政治騙子可惡,沒有知識理性的人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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