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養信託採專營?銀行局長:若有人很有意願,可以考慮

金管會力推安養信託8年成效不彰,專家認為核心原因出在兼營,呼籲政府應該鼓勵專營。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若有人很有意願向銀行局申請設立信託公司,金管會可以考慮,是否下修實收資本額至少須為20億元的規範。

我國明(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加上詐騙氾濫找不到解方,根據銀行公會理事長雷仲達今(5)日在一場論壇致詞時揭露數字,我國去年光是透過金融機構臨櫃關懷所攔阻的詐騙案件,超過1.13萬件、金額逾76億元,今年上半年臨櫃關懷攔阻的金額也還是有38億元,顯示詐騙並無降溫跡象。

安養信託具有財產保全功能,可避免高齡者的財產被騙走,然而現行機制下,這項業務由銀行採取兼營信託業務的方式辦理,銀行人員光是忙其他利潤較高的業務都忙不完了,哪有心思推廣安養信託。也因如此,《新新聞》製作專題,主張採取專營方式,也就是鼓勵金融機構設立信託公司,資本額可以下修至3億或5億元,而非當前「信託業設立標準」規定的20億元,以收政策鼓勵之效。

莊琇媛對此表示,金管會曾經請信託公會研議過,研究結果為,當資本額降至3億或5億元,可能會產生客戶信賴的問題,信託必須移轉所有權,客戶可能會有疑慮,把財產移轉給資本額這麼小的公司是否妥適。

另外,莊琇媛說,信託公司若設在銀行或金控底下,產品可能來自母公司或其他姊妹公司,要用什麼樣的合作機制、業績算誰的,這部分是大家在設信託公司時較難解決的問題。

儘管如此,安養信託的政策立意良善,老年化、少子化為社會趨勢,莊琇媛說:「如果真的有人很有意願要來提出申請,我們可以考慮說,這個部分是不是有必要再放寬。」

專家:資本額疑慮、如何拆帳,都不是問題

國內知名信託專家、三信商銀副總經理張齊家表示,莊琇媛其實多慮了,信託公司如果是金控的子公司或孫公司,哪怕資本額只有100萬元,掛上某某金控的招牌,社會大眾怎麼會不信任呢?何況法令還規定,金控對子公司負有增資義務。

另外,我國自從有金控公司以來,目的就是在從事共銷或跨售,金控體系下的成員,業務要怎麼分工、利潤要怎麼拆帳,過去20幾年來,金控業早就運作有道,從來就不需要金管會銀行局去傷腦筋。反倒是攸關國家社會穩定之事,主管機關應該採取主動或被動的姿態,影響差別很大。

<cite>三信商銀副總張齊家表示,有良心的金融機構首長要認真看待安養信託專營,這是可以賺錢的。(資料照,三信商銀提供)</cite>
三信商銀副總張齊家表示,有良心的金融機構首長要認真看待安養信託專營,這是可以賺錢的。(資料照,三信商銀提供)

張齊家說,莊琇媛願意釋出善意,對於有意申設信託公司者,願意研議下修資本額門檻,雖然比鐵板一塊好,但對業者來講,還是不夠明確,簡單講就是政策姿態過於被動。

他表示,業者找顧問公司規劃時,資本額3億元跟20億元做出來的商業模式是不同的,況且,資本額能下修到多少,存在不確定性,對業者來講,不確定就是風險,既然有風險,投入的意願自然低落。

張齊家說,下修信託公司資本額門檻的意義在於,向社會拋出政府在政策上大力鼓勵專營,只有「專營」才會專業、專心、投入資源做下去。因為安養信託成效不彰的核心問題在兼營,「一個業務兼著做,會做得好嗎?」

如果這項業務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賺錢,金管會還可以不必多加理會,問題是這項業務對老人財產安全保障具有實質效益,金管會豈可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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